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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谜题

2011年11月28日11:52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黄柯杰

  “永久性”买断

  本刊记者调查获悉,义乌与东阳之间以前就有过水交易的先例。在1995年左右,因天气干旱,义乌两次向东阳购买200多万立方米的水救急,双方合作也算顺畅。因此,当义乌在2000年提出要长期购水时,东阳也比较配合。

  可在具体谈到细节时,双方却产生分歧。

  财政实力不如义乌的东阳提出,东阳可以出资将水管铺设到义乌,直接提供商品水。按照东阳的设想,东阳将就此向义乌提供合格的自来水,长期供应义乌市场。

  “这等于将东阳的水厂开到义乌境内,他们可以定价,这让义乌觉得没有主动权。”义乌市水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忆说,在反对后,东阳方面又提出,将横锦水库的水给义乌有偿使用10年,10年后再行议价。

  “市领导觉得水价可以商量,但前提是必须一次性买断。”义乌税务局长朱竣文告诉本刊记者。为此,双方又展开了谈判。

  两地政府部门也面临较大压力。当东阳要把横锦水库的水权永久性卖给义乌的消息传出后,一些东阳老百姓就觉得是在吃子孙饭;一些质疑声也从义乌传来,甚至有人认为,义乌现在的用水困境跟东阳江水污染流到义乌江有直接关系,却要让义乌花上亿元买东阳的水,这是花冤枉钱。

  2000年10月,经过多次磋商,义乌和东阳两个城市的政府班子就此事投票表决,在双方均获全票通过的前提下,双方政府领导出面签订了用水权转让协议。

  依照当时的约定,义乌市一次性出资2亿元购买东阳横锦水库每年4999.9(寓意长久)万立方米水的使用权。在转让用水权后,横锦水库的所有权不变,水库运行、工程维护仍由东阳负责,义乌按当年实际供水量每立方米0.1元支付综合管理费(包括水资源费)。此外,从横锦水库到义乌的引水管道工程,由义乌市规划设计和投资建设,其中东阳境内段引水工程的有关政策处理和管道工程施工由东阳市负责,费用由义乌承担。

  “现在的综合管理费有所增加,但东阳的供水一直很稳定,我们只用了3000多万立方米。”朱竣文说。

  他告诉本刊记者,当时义乌也想到通过上级政府协调来解决用水问题,但是这样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义乌的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实在耽搁不起,经过多方权衡,决定用市场的方式来解决用水问题。

  “义乌采取了一种务实的态度,一次性解决问题。”朱竣文总结当年的这桩交易。

  2005年1月6日,在义乌市和东阳市的通水典礼上,时任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说,东阳市与义乌市水权交易的成功实施,在步入市场方面意义重大。对于东阳和义乌两市来说,不仅会让东阳人进一步思考如何进行水资源的节约、配置、开源,也让义乌市慎重考虑如何节约、利用好这些买来的水。

  只能算是“水库水资源使用权转让”

  作为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见证者,浙江省水利厅政法处处长潘田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谈得最多的是“水权”这一概念。

  “确定水权之后才能交易。”潘田明说。

  长期研究水利法规的他告诉本刊记者,从水资源优化配置角度看,上世纪中期一些中央会议就陆续提出,在水资源配置上市场要起作用。2000年以后,时任水利部部长的汪恕诚多次提出,从节水角度考虑,市场要起大作用。

  潘田明回忆说,当时汪恕诚认为,在长江、松花江等河流修建高标准大堤后,洪涝防御问题可以稳定下来,但是中国水资源紧缺是一个长期问题。

  为此,中国工程院特地做了一个调研报告,提出中国的水资源紧缺是战略性问题,并拿出六个方面的建议,涉及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和管理。在这六个方面中,优化配置是最重要的。

  潘田明认为,现在的水权提法还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水权应该是一个使用权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水属于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分级监管等同于分级所有了。”

  在本世纪初,水利部有领导曾提议,将浙江钱塘江流域的水权分割确认。钱塘江流域从衢州开化,流经金华和杭州,占到浙江省水资源的50%左右,这一确权工作可谓浩大。

  这项工作最后并未展开。浙江省水利厅经过研究认为,钱塘江水系与黄河不一样,在水资源丰沛的钱塘江流域,确权意义不太大。

  “只有在水资源缺乏时,确定水权才有积极意义。”潘田明告诉本刊记者。

  在潘田明看来,浙江东阳和义乌的“水权”交易,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水权交易,只能算是“水库水资源使用权转让”。“水库水是一种高品质的水资源,符合商品属性。同时两个城市也有各自的特点。”义乌经济发达,却缺少水资源,本地开发成本高;相反,东阳有丰富的水资源,财政却没有义乌充裕,这两个条件,促成双方的水权交易。

  潘田明认为,要进行类似义乌和东阳模式的水权交易,首先要做的就是“水权”的明确。他回忆,在义乌与东阳引水工程开工期间,汪恕诚曾过问:横锦水权有没有问题?潘田明说,横锦水库是几十年前造的老水库,资产性质单一,属于东阳市政府所有。除了“水权”确定外,还要明确使用权。“横锦水库的水属于东阳所有,下游的几个县市均无异议。”

  “只有在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的情况下,水源才能作为水权交易的主体。”潘田明总结道。

  跨流域调水的浙江模式

  “浙江省内跨流域调水比较普遍。”浙江省水利厅计划处副处长李云进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据李云进介绍,浙江省每年水资源总量为955亿立方米,但是基于浙江近6000万的人口,这一数据不容乐观。此外,浙江因季风气候显著,存在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大的特点。同时,在水资源的分配上,存在着空间上分配的不均匀---浙江西部和北部,水资源丰富;东部平原和沿海地级市,水资源匮乏。在同一地级市,水资源也分布不均。

  “总体说,浙江水资源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成反比。”李云进说。

  在这样的局势下,需要一些大型引水工程来解决供水问题。2005年1月,浙江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根据该规划,至2010年,基本满足全省各项需水要求;至2020年,全省人均用水水平将从2005年的每天0.36吨提高到每天0.6吨左右,全省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根据该规划,省政府确定22项的引调水工程,涵盖浙江全境,其中最大的是浙东引水工程。

  据介绍,浙东引水工程是解决浙东绍宁平原及舟山地区水资源短缺矛盾的系统水利工程,是实现钱塘江河口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工程措施。工程由萧山枢纽、曹娥江大闸、曹娥江至慈溪引水、曹娥江至宁波引水、钦寸水库和舟山大陆引水二期等六项工程组成,整个浙东引水工程预算投资78亿元,建成后,可以将浙江北部的钱塘江流域的水引调到宁波舟山等缺水地区,特别是能保障舟山新区的顺利开发建设。

  这一调水工程全长200多公里,贯穿浙北浙东两大水系。

  据李云进介绍,现在的浙江跨流域调水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义乌与东阳的交易模式。这一模式的前提是水源地的水库由一方建好,有现成的优质水资源,达到交易的商品属性,只要通过引水工程,就可以完成交易。

  第二种是参与建设模式。最为典型的是2009年开工建设的新昌钦寸水库,钦寸水库在绍兴市新昌县范围内,该水库建成后,将调水到宁波。该水库用股份制方式确定水权,注册资本4.5亿元,总投资26.88亿元,新昌方投资比例为51%,宁波方投资比例为49%。

  在开发前期的移民征地过程中,宁波都参与其中,并能享受建成后带来的利益。据悉,一条25公里长的隧洞将钦寸水库的水引到宁波奉化的亭下水库,建成后,每年可向宁波提供1.29亿立方米的优质水,相当于宁波境内最大水库宁海白溪水库年供水量的75%,能满足宁波市民1/3的用水需求。

  第三种是纯计划调水。在浙西衢州的乌溪江水库经过引水工程调到金华饮用。

  “当年衢州还属于金华,调水可行。但是现在来看,跨区域调水如果没有经济杠杆,很难实现。”李云进说。

  他以宁波城市供水环网为例,说明合理规划的重要性。2010年底,历经三年、投资14.02亿元建成的宁波供水工程,被称为“供水高速公路”,该引水工程在中心城区外围建设一条供水主干环网,以统一调配、优化水质水压,

  “水资源是稀缺性资源,规划必须为先导,在规划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市场交易。”李云进这样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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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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