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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携丈夫杀“强奸者”获死刑 与被害者系亲戚

2011年12月04日03:15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媛)29岁的郭某自称遭到亲戚、拾荒男子刘某强奸,于是持尖刀和丈夫一起追赶、打死了刘某。

  近日,郭某夫妇因故意杀人罪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15年。

  来自河南的郭某,案发前为北京一公司的质检员,曾因阻碍城管执法被拘留。

  郭某供述,亲戚刘某曾经强奸过她,并经常到她单位收废纸时骂她。5月26日,上班时,她带上了事先购买的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想要吓唬吓唬刘某。当天14时,刘某再次来到她的单位,她打电话叫来丈夫韩某,然后就拿着两把刀走了出去。

  多名目击者证言,事发时,郭某持尖刀追赶,韩某持铁锹跟随,追打刘某,致其死亡。

  被害者刘某的妻子称,案发前半年,韩某到家里借过3万元。后来,郭某跟她说,刘某在两年前强奸过自己,而刘某却说是郭愿意的。案发前,为解决“强奸”一事,韩某提出索要30万元,否则就让其家破人亡。

  法院查明,事发时,郭某为实施报复,纠集丈夫韩某追打刘某。其间,韩持铁锹击打刘某背部等,郭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刺扎刘某数刀。

  由于缺乏证据,庭审时未涉及强奸、借款部分。

  法院认定,被告人与被害者之间素来有矛盾,郭某不能正确处理民间纠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丈夫在整个行为中起辅助作用,可从轻处罚。

  除此,法院还判决两被告人赔偿刘某家人各项损失41万余元。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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