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日公布了华北电力大学等8所学校的乱收费典型案件,涉及到乱收学费、服务性费用、教辅资料费、代收费、工本费等方面。发展改革委要求学校限期整改,责令学校将多收费用限期全额退还给学生及家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展改革委重申,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乱收费;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费;严禁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乱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幼儿园所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严禁违反非营利原则和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被曝光的部分乱收费学校]
华北电力大学(河北保定)
违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2010年到2011年期间,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分别以每生每学年3500元和7000元的标准,对部分计划内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共已收取1729500元。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违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2010年到2011年期间,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分别以每生每学年11000元和6000元的标准,对部分计划内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共已收取2607000元。
湖南中医药大学
在2011年招生中,违反国家和湖南省关于捐资助学不得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规定,对录入本校的“专升本”学生,通过生源学校要求每生捐赠1万元,2011年5月至8月先后向59名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59万元。
海口经济学院
违反高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的政策规定,2011年代入学新生购买物品时,军训服装费进价为每套54.80元,卖给学生85元,多收175311元;床上用品进价为每套286元,卖给学生350元,多收372864元;耳机进价每套22元,卖给学生40元,多收104868元;违反自愿原则按专科生每生300元、本科生每生400元的标准收取直供饮水费;违反国家关于学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各种证卡不得收取工本费和押金规定,对初次办理一卡通的学生按每张20元的标准收取工本费116520元。
湖北省水果湖高级中学
违反国家关于公办高中严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政策规定,2009-2010年,在招收“三限”政策规定的择校生外,以借读生名义超比例招收择校生,按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收取学费,违规收取1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