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居住的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据《人民日报》12月11日报道)
此次《征求意见稿》设计了很多硬性的规定,要求推广使用专用校车并设定严格标准,对校车驾驶员资格有细致、严格标准,特别令人鼓舞的是,赋予校车三项交通“特权”:其一,交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其二,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其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
公众翘首以待的系统化的校车制度终于呼之欲出了,这为校车安全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现实的条件下,《征求意见稿》对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要求,或许是对推广校车制度最好的补充措施,也是当前最具有操作性的选择之一。
专用校车的投入使用,需要解决许多现实的难题,校车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需要一个过程,校车在交通中优先权的执法保障需要一个过程,尤其采购、运行高标准校车的资金保障问题,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
在启用专用校车的必要性上达成共识,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而言都不会存在障碍,可是最大的问题是钱从哪儿来?校车项目的整体运作无疑需要可观的资金投入,而从这个公益性项目的运作是不挣钱的,指望制造和运输企业的长期奉献是不现实的,只有财政来承担主要的经济支出。对当前的财政支出体系来说,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要校车项目整体资金投入到位必然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另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是交通安全大环境。校车事故的发生固然令人心痛,可是客观地来看,惨痛的交通事故不仅是针对校车来的,校车事故频发的大背景是当前交通安全整体环境差强人意。物流产业飞速发展,客运和私家车规模不断膨胀,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种种复杂因素造成了我国当前交通事故发生率总体偏高。没有交通大环境的安全,孤立地强调校车安全是不切实际的理想,而这个过程必然也需要等待。
在这个不短的确保校车安全的过渡时期,孩子们还要继续冒着交通风险在家庭和学校之间奔波吗?城市里的孩子们状况还要好一些,因为城里的交通秩序相对规范、交通状况也不太复杂。乡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问题尤其严重,地形条件复杂多变,路况不理想,大型车辆多、车速快,交通秩序又相对的差,这些都构成了极具威胁的交通环境,近年来的重大校车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乡村地区,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明。让他们就近上学或者住在学校里,以有效地减少学生遭遇交通事故的几率,应该是当前最好的“应急”之举。
城里孩子就近读书的选择性和操作空间比较大,乡村孩子就近读书和上寄宿学校的问题值得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乡村学校的覆盖率本来就比较低,而近年农村中小学普遍推广的“撤点并校”,在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给孩子们在家门口上学增加了困难。在全面筹备、实施、推广校车制度的同时,教育部门不妨采取更灵活、更人性的工作思路,适当提高中小学布点的密度,适当完善学校的寄宿条件,让孩子们安安静静地呆在学校和家门口,远离车流滚滚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