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忻城讯(记者 黄必成)20多天前,忻城县大塘镇金山村金鸡屯村民梁小奋受村民小组长的委派去拆卸变压器时,不幸触电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索赔面临难题。
拆变压器触电身亡
12月11日,记者来到金鸡屯。提起梁小奋的死,梁58岁的妻子韦惠娥和35岁的大儿子梁建金不禁流下眼泪。
据金鸡屯村民吴世庭回忆,11月20日上午10时许,他和梁小奋等4名村民受村民小组长的派工,到屯前不远的一片稻田旁拆卸一个变压器。这时,附近上塘屯、北建屯也派来5名村民一起出工。吴和另一村民负责到20米外的田角用锄头开路,另外7人负责将安置在2米多高砖台上的变压器卸下来。
吴世庭正埋头开路,突然听到“扑”的一声闷响,紧接着有村民在喊梁小奋的名字。只见梁小奋脸朝下趴在稻田里,一动不动。众人忙把他扶起,只见他身体发软,牙关紧咬,想说话又说不出来。10多分钟后,村诊所的医生闻讯赶到时,梁已宣告不治。
韦惠娥则告诉记者,她事后得知,事发时,3个屯的9名村民被派工到现场后,只有他丈夫爬上2米多高的砖台,将一根木头搭在变压器旁的两根电线杆上,准备套绳子将变压器吊下来。不知何故,丈夫在套绳子时,左手背部不小心碰到旁边电线杆带电的铁杆上,触电掉了下来。事发后,大塘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检查,称电线杆上的铁杆带电,电压有1万伏之多。
家属索赔面临难题
据了解,上述变压器是上世纪70年代安装的。由于当地没有河流,稻田都是靠从地下河抽水上来灌溉。金鸡屯和上塘屯、北建屯建有两个抽水站,每年的早稻和晚稻灌溉就是靠这个变压器将来电变压后,输送到电动机上。由于担心变压器被偷,每年两季稻谷收割完毕,这3个屯就轮流派工将变压器拆卸下来,拉回屯里专人保管。数十年来,该变压器每年都被拆、装4次,没想到这回出了事。
据了解,梁小奋不幸死亡后,留下年迈的妻子和3个至今还打着光棍的儿子,家里经济十分困难。
梁建金告诉记者,为了办父亲的丧事,家里共花去8000多元。村委会打算让3个屯的村民小组长向分得田地的村民按人头来凑钱,但只能凑够那8000多元丧葬费,多的就很难了。村干部还说,如果走法律途径,将3个屯的村民告上法院,到时即使官司赢了也难以把钱收回来。加上都是乡里乡亲的,要告状需要下很大的决心。
梁建金纠结的是,父亲是为了公事而死的,难道仅值8000多元?他希望上级政府能出面帮忙解决索赔问题。
记者联系上金山村党总支部书记莫太军。莫说,梁小奋确实是为了3个屯的集体利益而死的,村里已向镇政府作了汇报。村里打算在12月15日前,让3个屯的村民小组长向分得田地的村民凑钱,负责梁小奋的8000多元丧葬费。至于其他赔偿,村里很难帮得上忙了。
据了解,由于梁小奋是因为碰到变压器旁边的电线杆带电铁杆触电而死,事发后,村干部和大塘供电所进行了交涉。可供电所称,由于村民擅自在高压电线旁违章作业,供电部门不负责。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秋儿认为,就本案而言,死者家属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除了可以向法院起诉3个屯分得田地的村民外,还可以起诉供电部门进行索赔。由于变压器旁边电线杆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是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死者是自杀或自残等故意行为,就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