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 石岩)针对近期来接连发生的校车事故,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称,这凸显出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继甘肃正宁县“11·16”校车事故导致包括19名幼儿在内的21人死亡后,12月12日,江苏省丰县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目前已致15名学生罹难。
面对舆论的普遍关切,国务院法制办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亲自过问下,已于日前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专用校车,同时,校车被赋予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等“特权”。
“除此之外,按照国务院的《意见》,还需要在校车的安全管理上采取一系列切实管用的措施。”黄毅认为,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更加严格的标准,使其在效能上更优于其它客车。
黄毅同时称,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他称,校车管理如校车制作问题、校车运营问题、校车管理问题等牵涉很多部门,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界定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责,形成校车安全监管的合力。
除此以外,黄毅补充,需要进一步整治目前校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非法载客的黑出租、黑校车。同时,针对作为校车使用者的学校,如何能够搞好校车的管理,譬如,在接送学生的时间排序上、接送上下车地点上以及接送孩子的人员管理上,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
“生命的损失是我们不能承受之重。”黄毅称,“这件事情已经引起了重视,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整治,随着这些工作的不断深入、不断落实,校车安全问题一定会逐渐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