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江苏丰县首羡校车发生重大侧翻事故 > 江苏校车车祸消息

江苏校车事故当事司机不具校车驾驶资格 负全责

2011年12月14日07:39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徐州丰县12月13日讯(特派记者 黄广华 韩伟杰) 江苏丰县警方13日表示,12日发生在丰县首羡镇的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丰县政府13日上午和下午连续召开了两场新闻发布会。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名为洪旭,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

  张斌表示,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陈立坤说,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12日下午,丰县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校车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约17时45分,该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当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

  截至13日中午,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尚有8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目前,当事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拘留。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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