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2月1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实习生梁毅)日前,甘肃和江苏接连发生校车交通事故,“中国校车”安全问题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针对海南校车安全问题,12月13日,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近期已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各市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强化校车户籍化管理。
专用校车座位要有安全带,驾驶员应有3年驾龄
据海口市车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专用小学生校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且应有统一标牌。
为确保小学生的安全,《标准》要求每个小学生座位必须安装安全带,如果车上装有能开启每个座位安全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操纵件应在驾驶员可操控范围内,并且该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每个安全带的正常操作功能。
据了解,校车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两种。专用校车是指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的校车,而非专用校车是指由一般车辆,尽量按照《标准》的要求配备,并专门用来接送学生的车辆。
而对于校车驾驶员,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按照规定,校车驾驶员应当身心健康,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且在3年内未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在任意计分周期内累计计满12分。
海南校车管理尚不健全,无校车补贴
12月13日,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曾主任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海南校车管理不健全,报废车、超载车等现象仍然存在,同时相关部门所制定的配备校车标准,不少学校和幼儿园基本上都达不到。此外政府主导不多,经费不足,没有专项资金购买新校车,不像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甘肃庆阳市正宁县的校车交通事故发生后,经调查发现,像海口这样的省会城市,仅有60多辆校车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海南目前还没有对校车进行补贴,具体情况等国家出台《校车安全条例》后,教育厅会结合省情,跟各有关部门一同探讨制定。”曾主任说,对于校车安全问题,教育厅也做了不少工作,比如省教育厅同公安部门对各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多个关于校车安全工作的文件,同时也提出一些较为明确的要求。在11月份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了校车交通事故后,教育厅立即发布紧急通知,同省公安厅对全省各市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的排查。
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曾主任告诉记者,省教育厅将结合教育部紧急通知精神,继续同公安部门重点开展超载、驾驶员教育、车况等校车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校车户籍化管理。对全省各市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数量、型号、核载人数、运行年限、驾驶人、行驶路线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建立台帐,以备后查,逐步建立起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在集中排查整治中,一旦发现问题,就地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准行驶。
此外,省教育厅将继续坚持警钟常敲、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每学期定期开展一次校车专项检查行动,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知识教育等活动,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14日教育厅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江苏徐州丰县的校车交通事故的一些情况,对全省进行通报。”曾主任最后表示。
校车通行无优惠政策,交警加大查处力度
对于海南校车通行有无优惠政策,记者走访了省交通厅和省交警总队了解到,暂时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省交警总队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海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防止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海南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组成3个督查组,于2011年11月18日至19日,分3路对全省各市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八成校车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校车超员现象普遍存在。
该负责人称,警方会在上、放学等重要时段加大学校周边路段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校车超员、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严重的典型校车违法通知媒体给予曝光。同时,他们也会对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接送学生的车辆予以坚决取缔,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