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河北保定“王朝抢劫案”终审维持原判13年刑期

2011年12月15日13: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石家庄12月15日电(张华伦)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备受关注的“王朝抢劫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王朝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6年8月11日,保定发生持枪入室抢劫案,保定警方认定石家庄的王朝有作案嫌疑并将其逮捕,之后他被判刑13年,这即是“王朝抢劫案”。此后陆续有媒体报道此案,质疑办案机关的一些瑕疵,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一些证据难以完善等。

  该案于2007年5月由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经北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撤销原判,发还北市区人民法院重审。

  2011年9月9日,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朝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称,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11日上午8时许,王朝驾驶冀AW5937雪铁龙赛纳汽车从石家庄市出发,11时32分已到达保定市华电生活区附近。12时10分许,被害人陈英茹下班回家时,王朝趁其不备,将其推入室内,使用胶带将陈英茹嘴封住,手、脚捆绑。在翻找财物过程中,王朝数次接听其母杨惠贤电话,并从餐厅酒架上取下REMY红酒(标有力娇酒中文字样)一瓶,放置在卧室门口。王朝抢走陈英茹家现金人民币13000元;红色三星手机一部,价值688元;24K黄金项链一条,价值 1397.37元;24K黄金戒指一枚,价值 688.74元;翡翠戒指一枚,价值998元及黄金项链一条、黄金、铂金戒指各一枚、XO酒一瓶。

  此后,王朝不服,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王朝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裁定。
(责任编辑:UN913)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