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居委会征集社区民意后署名“业主大会”遭质疑

2011年12月16日04:47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珍妮

  本报讯 (记者 刘珍妮) 近日,原崇文区的保障房项目广渠家园的业主们,收到落款为居委会的“业主大会决议表”。内容是针对小区的应急物业去留进行表决。“居委会无权以业主大会的名义启动民主程序”,多名业主表示不解。目前,该小区尚未启动业主大会程序。

  昨日,小区居委会表示,应急物业是开发商指派的,发起表决是受街道办委托,居委会负责监督。

  “业主大会决议表”居委会落款

  昨日,据业主们介绍,三个月前,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街道办组织协调临时物业进行应急管理。很快,应急物业进驻小区。

  一名业主称,近日,居委会人员和物业员工拿着票箱,挨户请业主填写决议表,征询业主是否同意物业继续服务,“要求填写业主姓名和电话,还有房号。”该业主担心,表格容易泄露个人信息,“如果我填了‘不同意’会不会有人寻仇?”

  此外,决议表的名称也引来业主的疑惑。“表头写着‘业主大会’,落款是居委会,我们小区还没有业委会。”多名业主认为,小区从未启动过业主大会程序,“居委会代为发起表决,程序不对。”

  昨日,小区物业人员表示,业主不必担心信息泄露,“因为物业已经有业主的信息了。”该人员称,入户登记是为确保投票人确实为业主身份。

  居委会称受委托全程监督

  昨日,广渠门外南里社区居委会人员解释,应急物业3个月的服务马上结束,将由业主决定其去留,居委会发起表决是受街道办委托,负责全程监督投票。该人员称,12日,经过街道办审批,他们在小区张贴通知,告知业主将采取决议表的形式,决定应急物业去留。

  “投票箱在业主决议前后都会封存,保证信息安全。”该人员表示,12月28日,表决将完成,之后会通知业主,在多方监督下公开唱票,公布结果。

  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说,流程确实经过备案和批准,如果业主不满意现任物业,该物业将不能留下。

  点评

  居委会可代为启动民主程序

  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应急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所在地街道办有权指导和协助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和内容,街道办可以委托居委会启动民主程序,但是通告中使用“业主大会”的字样,有失严谨。

(责任编辑:UN60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