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经适房可办公积金贷款
首付两成即可 贷款额度可超总房价一半
本报讯 (记者 王丹妮 通讯员 卢清霞)买经适房的人群收入低,银行不愿为其放贷。昨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规定的购房者,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低收入者可享两成首付。
12月底公开登记销售的“清水湾”、“万象新城”两个经适房项目,总计推出房源800套,本应是低收入购房者的福音。但由于不能贷款,江汉区一些购房者感到失望。(本报7日曾作过报道)。
“低收入者尽量寻求公积金贷款。”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只要购房者要求经适房的开发商,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再加上贷款人前期有缴存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并有稳定收入,就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为帮中低收入群体贷款买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底下发了两个文件。先是明确了“对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随后又暂停了“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的规定。这么一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总价在20万左右的经适房,只要符合规定,购房者只用掏两成首付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