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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定3年内有“案底”司机严禁开校车

2011年12月16日13:58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12月16日电 记者从天津市交管部门获悉,昨天(15日),就落实公安部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市公安交管局要求各区县排查整治校车状况完善措施,强调务求实效。

  交管部门联合教育、安监等部门逐车临检、登记接送学生车辆,严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禁止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近3年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酒驾和醉驾的驾驶人,驾驶学生接送车辆,要会同教育部门推动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督促校长、园长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安监交警和校外辅导员还要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课,教育学生不坐报废车、漏检车、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通过召开家长会教育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标准车辆接送孩子。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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