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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慈善组织日常慈善捐赠15个工作日须公开

2011年12月18日03:18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12月16日,民政部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日常捐赠后的公开时限为15个工作日,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举办重大社会活动)中的募捐信息公开时限为72小时。

  关于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应采取动态方式及时公开,一般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开,并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后续信息。项目运行周期大于半年的,信息公开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所有项目应当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公开。

  民政部称,《指引》是一个指导性规范,为社会和公众了解、获取和监督慈善捐助信息提供参照性标准;公开程度作为行业评价或奖励指标。下一步,民政部还将继续征集社会意见和建议,抓紧制定《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

  此前,民政部慈善司副司长徐建中曾表示,《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将纳入明年民政部的立法工作。

  慈善组织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公开主体基本信息、募捐活动信息、接受捐赠信息、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受捐机构财务信息、日常动态信息。据《新京报》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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