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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狼父为性侵女儿找借口 称是可以治疗脚痛

2011年12月18日13:18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12月18日电 高雄一名50岁的无业男子去年4月载女儿下班时,涉嫌以“性交可以治疗他的脚痛”为由性侵女儿,事后辩称已10多年“不举”。高雄地院法官调查后认为他滥用女儿孝心,依利用权势性交罪重判4年徒刑。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检警调查后指出,男子原本打零工为生,后来失业,18岁的女儿为贴补家用,辍学到大卖场工作贴补家用,平日由父亲骑机车接送上下班。

  某天晚上,男子载女儿下班,绕到高雄市小港区的大坪顶公园,对女儿说他的脚因痛风发作,必须做爱才能改善。女儿想回家,男子一再央求,她隐忍屈从,父亲在性交过程还说“你是我的,任何人都抢不走”。

  约一周后,男子再次暗示,女儿不堪成为泄欲对象,吓到不敢回家,向同事吐露内情,同事报警处理。

  警方获报后约谈,男子到案供称,当天确实提到自己身体不适,想到公园逛逛,但否认与女儿发生性行为;更何况他长期勃起障碍,10多年没性行为,还出具医师诊断书。妻子也作证,10多年未和他行房。

  女儿则说:“事后爸爸叫我不可以跟别人讲,我不敢跟妈妈说,因为妈妈知道了只会跟爸爸吵架。”但她强调“爸爸平时对我很好”。

  法院今年8月委托高雄长庚医院鉴定结果,发现这名父亲确实不举。但法官认为,他可能在鉴定时受到心理及环境影响,以致无法勃起;且他妻子在侦讯中曾说,夫妻一个月行房一次,可见他仍有性能力。仍依利用权势性交罪重判4年徒刑。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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