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朱超报道: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如果市民在南昌乘坐出租车时对服务不满,除了电话投诉之外,还要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书面材料。新规定实施一个多月,效果究竟如何?会不会让想投诉的乘客“望而止步”呢?
11月递交书面材料投诉约占总数三分之一 12月20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从上个月投诉新规实施开始,南昌共受理230余个投诉,而真正递交材料的只有85位乘客,约占投诉总数的三分之一。
针对乘客递交书面材料如此之少的情况,南昌市客运管理处副主任吴卫平认为有个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一时气愤,乘客打了投诉电话,之后嫌麻烦不愿递交书面材料;另一方面,递交材料的同时还需将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邮寄过来,乘客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吴卫平告诉记者,客管处对投诉乘客的个人信息是有保密义务的。
递交书面材料是为了查处中证据齐全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规,乘客从投诉之日起三日之内,应该向客管处递交书面材料,并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乘车票据等证据。对于一些没有及时递交书面材料的投诉,客管处也会转交给相应的出租车公司,要求妥善处理乘客投诉。
采访中,客运管理部门重申,递交书面材料是为了查处中证据齐全,这样不仅有利于维护乘客权益,同时也能起到保护出租车驾驶员正当权益的作用,还能让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更加完备。
“乘客递交投诉材料之后,我们会进行立案处理,而对于那些没有递交书面材料的,我们也会转由所属企业对车辆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完之后同样会给乘客一个回复。”吴卫平说。
多数市民认为提高了投诉“门槛” 新规定实施一个多月,市民的反响如何?会不会让想投诉的乘客“望而止步”呢?20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多数市民认为,新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诉的“门槛”。
“写材料肯定会比较麻烦的,如果电话投诉完之后还要递交书面材料,我是没有那个精力。”“为什么非要递交书面材料、传真呢?假如碰到一些小问题都要递交材料的话,估计许多人都是忍气吞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市民纷纷向记者表示,对于现在电话投诉后还要递交书面材料,他们还不适应。
而有些市民认为,客运部门在取证的时候完全可以更便民。“乘客打电话过去投诉后,电话记录员就可以把投诉内容记录下来,乘客也不会无缘无故冤枉哪个司机的。”市民刘女士如是说。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