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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建统筹城乡基本医保制度 或取消新农合

2011年12月21日22:14

  来源: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苏晓璇 江玲)“广东新农合明年底或将退出历史舞台!”12月19日,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下简称“农卫处”)冯惠强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专访时透露,为深化我省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全线合并事项,计划到2012年底,全面建立起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仅余5市实行新农合

  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1月1日起,潮州、肇庆、汕头、汕尾等市的新农合将正式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冯惠强表示,这也意味着,明年我省将仅剩下广州、韶关、梅州、河源、茂名五市继续实行新农合制度。“到明年底,各地新农合或将全部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正式移交人社部门。”

  据介绍,根据我省提出的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目标,至2012年底,广东省全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县(市、区)级以上有专门医保管理服务机构。

  扩大重大病救治范围

  “对于明年继续实行新农合的地区,政府还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冯惠强介绍,2012年,我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含广州市)将从200元提高到240元,而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是30元。

  冯惠强介绍,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补偿标准也将相应调整,尽量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明年将进一步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范围内,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的病种范围,拟将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病种纳入试点。”

  据悉,纳入重大病救治范畴的病种,在我省的十几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只需自付1成费用,“剩下的新农合报销7成,民政部门或公益金补助2成,可以在医院即时结报。”冯惠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重大疾病保障项目2011年获得650万元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共有超过200名的农村贫困先心病、白血病患儿获得救助,“明年争取让更多人受惠。”

  村医养老依托新农保

  另外,在谈到明年农村卫生工作时,冯惠强表示,重点将继续完善农村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乡镇卫生院在今年明确公益性、由财政兜底全额供养后,其服务模式也要相应转变。”他指出,基层医疗机构要从过去坐等病人上门的被动服务模式转为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新型卫生服务模式,重视预防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与此同时,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个人考核和收入挂钩,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今年还打算启动示范卫生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励基层把工作做好。”

  冯惠强同时提到,将继续推进村镇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门诊统筹要落实到村卫生站一级。”

  而针对村医普遍关注的养老问题,冯惠强也作出了回应。“我省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了广覆盖,村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他也坦言,目前我省村医的养老问题更多只能依托新农保,暂时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我们也在积极帮村医争取待遇,希望财政能给予一定补助。”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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