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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律师7次质疑公诉人证据 建议无罪或者轻判

2011年12月22日06:25
来源:新京报 作者:田颖
  1959年3月19日出生,19岁开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并当选为甲A联赛10年最佳裁判,两度当选亚足联颁发的年度最佳裁判,是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法的裁判,2005年初宣布挂哨。2010年3月,足管中心主任韦迪证实陆俊被专案组带走接受调查,2011年12月22日,陆俊案开庭。

  昨日上午9时,“金哨”陆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陆俊受贿,涉案金额81万元。据旁听者丹东市政协委员程国顺介绍,辩方律师主要从3个方面为陆俊辩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2006年在《刑法》上增补的罪名,陆俊犯罪行为在前,故做无罪辩护;陆俊没有从中牟取利益和左右比赛;陆俊在押期间主动交代,全额返还赃款,建议轻罚。法庭当日并未作出判决。

  本报丹东讯 (记者田颖)昨日,检方指控陆俊受贿,涉案金额81万元。据庭审旁听者程国顺介绍,陆俊虽然回答问题时声音很小,但态度诚恳,承认指控。

  律师建议无罪或轻判

  辩护人辩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2006年才在《刑法》上增补的罪名,但陆俊吹罚黑哨发生在1999年到2003年之间,涉案情节在前,罪名出现在后,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要件;陆俊同样也不适用“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相关条款。辩护人同时认为,陆俊不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应予轻判。理由是陆俊并未左右比赛结果,还在羁押期间主动交代了前述35万元之外的受贿,且全部返还。再加之陆俊无犯罪前科,对亚运会、奥运会等重大比赛有贡献,应予以轻判。

  对律师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表示反对。控辩双方辩论激烈,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庭审进行了2小时40分钟后结束。

  陆俊涉嫌操纵7场比赛

  起诉书显示,陆俊共涉嫌操纵7场比赛,涉及4家俱乐部辽宁队、沈阳华晨金客(原海狮)、山东鲁能和上海申花。他还作为中间人操纵了天津泰达与广州松日的比赛,从而让沈阳海狮受益(1999年甲A末轮,沈阳海狮找到陆俊,通过陆俊买通广州松日人员,让松日输球。那场比赛,广州松日2比3输球降级。沈阳2比1击败重庆成功保级,该场比赛陆俊任第4裁判,张建强授意他下半场晚开球5分钟)。本案并未提及被陆俊买通的松日人员是谁。公诉人提出,上海申花为2003年那场上海德比行贿550万元,除张建强和陆俊拿的70万元外,剩下的480万元去向不明。

  张建强接受调查时,供认自己曾受贿70万,其中35万给了陆俊。调查中,陆俊不仅承认,还坦白了其他6场比赛中的受贿行为,涉案46万元,前后共受贿81万元。程国顺介绍,对所有指控及受贿数额,陆俊均无异议,而他的律师共提出7次异议。

  现场

  “金哨”两次被要求提高音量

  本报丹东讯 (记者田颖)和昔日风格硬朗不同,陆俊昨日在法庭回答问题时,声音很小,曾被两次要求提高音量。

  据程国顺介绍,面对法庭询问,陆俊只是简单回答“是的”。不过因其音量过小,经过两次提高音量的要求后,他声音才稍微大了一些。

  庭审结束前,主审法官对陆俊说:“你从30岁就成了能执法重要赛事的裁判,执法过亚运会、奥运会等大赛,希望你能好好悔过,认清自己的罪行。”听完这话,陆俊低头不语,眼里泪花闪烁,但未像前一天受审的黄俊杰一样当场落泪。

  程国顺对陆俊整个庭审的状态如此描述:“精神萎靡,情绪颓废,六神无主,双目无光。与驰骋在球场上那个陆俊完全没法比。”

  揭秘

  上海德比受贿35万元

  2003年,上海申花主场对上海中远,两队都有望夺冠。申花拿出550万元,中间人郭峰拿钱后,找了足协官员张建强,张马上联系师兄弟陆俊;暗示后,陆俊心领神会,比赛结果申花4比1大胜,顺利登顶。事后,陆张平分了70万。早在1999年的足协杯,陆俊就帮助申花客场1比0击败大连,从申花拿到5万元。

  从1999年的沈阳海狮身上,陆俊收受3万;从2000年和2001年的山东鲁能身上,陆俊伙同他人,分两次收受18万元,其中自己拿了15万。辽足俱乐部1999年曾把10万元的银行卡给陆俊。

  1999年,保级形势很微妙,沈阳海狮除自己努力外,还需广州松日输球,于是陆俊参与达成120万买一场球的口头协议。最终,广州松日2比3输给天津泰达,沈阳如愿保级;广州降级,总经理却拿到120万,分给陆俊10万。(据新华社电)

  辩方

  律师7次质疑公诉人证据

  本报丹东讯 (记者田颖)陆俊的律师进入法庭前,被众记者包围,他表示:“现在不方便,等出来再跟你们说。”然而庭审结束后,众记者苦等1个半小时,都不见其踪影。旁听者程国顺介绍说:“法庭几次提醒(律师)不要说跟本案无关的东西。”

  昨日上午8时10分左右,羁押陆俊的警车开进法庭。20分钟后,他的律师身穿黑色风衣,带一个助手现身。面对众多记者,他表示:“没什么压力,没有什么干扰。”对进一步提问,他表示会在庭审结束后回答。

  11时40分庭审结束,记者们等到13时10分,下午参加庭审的旁听者都开始进法庭,这位律师也未现身。程国顺介绍说:“辩护律师观点不是很突出,法庭几次提醒他不要说跟本案无关的东西。”

  据程国顺介绍,陆俊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律师提出诸多异议,法庭辩论有了火药味。“辩护律师说证人应该出庭,证言应用原件,而非复印件。但控方说这样的案件,证人不到场不影响法律效力,复印件标明来源也不影响法律效力。”整个庭审中,律师共有7次对公诉人的证据提出质疑。

  此外,律师先说陆俊犯罪在刑法增订之前、为其做无罪辩护,又称其没有左右比赛、全部退回赃款,望能轻判,公诉人认为律师观点自相矛盾。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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