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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养老体系规划:九成老人实现居家养老

2011年12月22日15:04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养老院“一床难求” 春鸣 画
广东养老院“一床难求” 春鸣 画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马海洋报道:21日,省民政厅公布了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力争基本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至“十二五”末,要实现全省市、县(县级市)都建有公办养老福利机构。

  千万老人养老床位仅11万

  《规划》给出的数据显示,广东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至2010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072万人,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2.6%,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167万人。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据了解,目前全省城乡养老机构共有床位只有11万张,只占老年人口的1%,既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至7%,也落后于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与全国1.6%的平均水平差距也较大。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珠三角地区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欠发达地区县级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功能不完善,管理服务水平低。

  养老机构的软件建设也十分滞后,多数养老机构不能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从业人员十分匮乏,一线养老护理员不足实际需求的一半,管理人员多数没有专业资质,持证上岗制度尚未建立。此外,政府购买专业化(包括引入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养老服务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广佛莞深四市打造示范中心

  按照《规划》要求,广东将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地重点建设居家养老示范中心,同时在其他市各建一至两个省级示范中心,构建各具特色的居家养老工作模式。建立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送餐服务、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医疗护理、心理疏导、康复保健、信息支援、紧急援助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或家庭服务中心。

  《规划》明确,到“十二五”期末,珠三角地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0张以上,欠发达地区达28张以上。实现全省养老床位数达到35万张。地级以上市各有一所省一级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乡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土地规划

  《规划》提出,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要提供必需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服务用房及场所。

  同时要严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除外),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燃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免收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固定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

  黄丽娜、马海洋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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