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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状告康菲溢油案再遭法院驳回 系证据不足

2011年12月22日15:56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薛城

  天津消息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记者刚刚接到消息,天津海事法庭20日下午正式通知原告,驳回河北乐亭养殖户状告康菲溢油污染案件,要求原告再补充材料。这标志着,因康菲溢油而引起的又一起民事索赔案胎死腹中。

  稍早前,河北乐亭另有一部分养殖户曾经向康菲索赔,被天津海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法院当时称,如果要立案,还需要鉴定报告,还要有国家海洋局出具的带有公章的证明等。

  107位养殖户的代理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律师告诉记者,律师团这次向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申请了信息公开,非常顺利地收到了两个部委的明确回复。

  根据国家海洋局的公开答复,康菲溢油事故“排除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因素,是一起责任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农业部的答复函也明确表示,排除了病原微生物导致水产品大量死亡的可能性。赵京慰说,原告养殖户提供了溢油事故污染、海产品死亡受损的证据,国家部委的证明材料,并出具了多位法学专家的法学意见,证据链条确凿,法院理应受理此案。

  为了应对此次诉讼,原告代理人组织了30多位律师组成“环渤海水产养殖维权律师团”。律师团成员、盈科律师事务所高重阳律师称,我国海洋生态保护的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污染海洋环境的责任者均以执法单位实施罚款为主要手段,而对民事赔偿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不利于沿海养殖业者的受害索赔。 (薛城)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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