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鲁哲)客车乘客在路上随意打开车门,将路过此地的电动自行车乘客撞倒致死。经认定,客车司机黄松坤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昨天,闵行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松坤拘役5个月。
7月12日下午,安徽男子黄松坤驾驶小客车,搭载乘客苏秦秦沿景谷路行驶。停车后,苏秦秦“自然而然”地打开右后车门准备下车。而此时,由戴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载着乘客蒋女士,于客车右侧同方向行驶至此。说时迟,那时快,电动自行车左把手与小客车打开的右后车门边框相碰,戴先生和蒋女士倒地受伤。不幸的是,蒋女士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司机黄松坤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事实。
经司法鉴定,蒋女士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又经公安机关认定,客车司机承担事故全责。案发后,黄松坤赔偿死者亲属5.5万元。法院认为,黄松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作者:杨克元 鲁哲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