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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今年自然灾害致4.4亿人次受灾 损失3千多亿

2011年12月23日17: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23日发布的“2011年民政工作报告”指出,截至12月20日,中国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4.4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081人,农作物受灾4148.5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10.3亿元人民币。

  报告指出,针对极端天气频繁发生,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中央财政下拨救灾补助资金86.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7500万人(次),转移安置和旱灾、冬春生活救助标准平均比上年增长78%,创建了1200多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高效有序应对了旱涝交织、多灾连发、群灾并发的自然灾害。

  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该报指出,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城乡,今年各级投入社会救助资金1460亿元,比上年增长20%,有效保障了810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15%;城乡医疗救助惠及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6%;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上年增长11%和13%;临时救助制度已在25个省份建立。

  同时,中央财政全年下拨优抚安置经费504亿元,以15%至20%的增长幅度调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596万人;60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始纳入国家定期补助范围,目前惠及300多万人;全年接收军休干部1.4万人、伤病残退役军人1万余人。

  报告称,2011年,中央财政首次安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经费10亿元,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0多万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0多万人(次)。

  报告表示,明年加强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研究解决低收入家庭突发性生活困难和支出型贫困问题。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为重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提高救助比例和水平;研究制定艾滋病机会感染病人治疗费用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研究制定对职业病患者、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无负担能力急救急诊病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救助政策;逐步将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

  作者:张希敏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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