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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监管场所全部设立地方医院驻所医务室

2011年12月25日14: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福州12月25日电(张羽 郑明)福建省立医院驻福建省看守所医务室25日揭牌,这标志着福建省监管场所全部设立地方医院驻看守所医务室,实现医疗社会化改革。

  据福建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介绍,福建省立医院将定期安排一名医生、一名护士以派驻形式,协助福建省看守所完成在押人员体检、日常疾病的诊疗及急危重疾病的救治工作,医院也将积极为在押人员来院就诊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就诊便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设立专门的监管病房供在押人员住院治疗。

  与此同时,福建省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保证被监管人员在押期间仍可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生病、住院仍可按照规定,使用医保帐户资金。

  据了解,公安监管场所医疗社会化改革是福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之一。针对监所被监管人医疗经费不足的问题,福建省公安厅协调省财政厅重新核定并提高了监所被监管人员医疗费标准。从2010年开始,福建重点解决了关押量500人以上大型和特大型看守所“B超、胸透、血常规、心电图”等医疗设备的配备,为推进监所医疗社会化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

  此外,福建还积极开展看守所对社会开放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代表参观监所,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因地制宜,采取各种不同形式,落实对社会开放工作,如通过所长接待日认真接待在押人员家属听取意见;开设门户网站、微博、QQ短信告知平台、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等。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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