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自称“财团法人中华语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授权部经理的男子林进东,一面雇用工读生到影印店影印“中学基测网络视讯总复习”一书部分内容,同时以针孔录像机搜证,还交代工读生要取得发票收据,事后再向商家诬指违反“著作权法”,遇有不肯赔钱和解的商家就提告。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为,挨告商家未违法,反而林男涉嫌违法,将林男以诬告罪后调查起诉。
曾被林男要求赔钱和解的影印店业者表示,去年在台南也有不少影印店遇类似情形,几乎所有业者都认赔付钱了事,有的付了1、2万元(新台币,下同),最多的赔10万元,但不清楚是否也是林男所为;另有影印店女老板说,她以前上过法律课程,确定自己未违法,所以拒绝付钱。
经查,林男光是在大台北地区就控告了20多家影印店,许多台湾大学及台湾政大校园周遭的影印店都被告。据检方了解,工读生影印几十元,林男索赔金额却超过万元,虽有业者拒付,但也有业者不想惹麻烦,宁愿认赔几万元换取林男撤告。
检方说,林男会寄出存证信函给影印店,不主动说要赔多少,但要求协商讨论如何处理,由于林男掌握影印店收据,还偷录像像画面,有业者以为会惹上官司,甘愿赔钱,而且吓得日后不敢随便替上门学生影印。
检方调查时,认为负责及偷录的工读生都是林男找来,要影印的书本也是林男提供,影印店根本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当检方质疑林男是否有诬告时,林男知道大事不妙,将提告商家全都撤告。
不过,检方认为林男涉诬告罪嫌,主动究办,传唤“财团法人中华语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理监事到案,结果所有人都否认有授权林男向影印店索赔,也不知道影印店赔偿金的流向,检方怀疑赔偿金落入私人口袋,林男还涉及侵占罪嫌,已另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