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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规定:县级以上领导班子须配女干部

2011年12月27日22: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建忠
  中新网福州12月27日电(记者 张建忠)福州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领域不断拓宽,市和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100%配备女干部。

  福州市政府27日公布的《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在披露过去的10年间福州妇女事业发展状况有以上表述。据悉,福州市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9.64岁,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达43.6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数的 41.38%。

  妇女“健康”、“就业”及“社会保障”成为《纲要》重点所在,而随着 “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福州大都市区”建设推进,《纲要》中福州妇女参与各项事业决策和管理的发展目标则更加引人瞩目。

  《纲要》称,2011起,福州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保证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而县(市、区)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亦将提高。

  此外,《纲要》还提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都将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要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以上。

  自2011年起的未来10年间,福州将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福州妇女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亦将起到重要作用,《纲要》指出,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使更多的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此外,妇女参与基层管理建设亦得到强化,《纲要》特别提出,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落实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完)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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