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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四项国标征民意 规定座椅须配有安全带

2011年12月28日01:37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焦立坤

  晨报讯 (记者 焦立坤) 如何提高校车的安全指数备受关注。昨天,工信部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国标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工信部称,由全国汽标委客车分标委组织制订或修订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标,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8日。

  据了解,《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幼儿园阶段三岁以上的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群体所乘坐的校车”。新修订的校车安全技术门槛非常严格,涵盖了方方面面,大到车身、发动机,小到把手都有详细的规定。其中,校车分三个型号。对学生的座椅安排也有细致的规定,要求配有安全带或者儿童约束带,在座椅的结构上,横向最多采用“2+3”结构,不得采用“3+3”布置。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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