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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解军火出口紧箍咒 意在渐进式军事正常化

2011年12月28日07:54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昨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意在“渐进式”军事正常化

  允许企业参与武器研发和生产的国际合作,向海外转让防卫装备

  日本政府27日召开安全会议,同意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允许日本参与武器研发和生产的国际合作以及以人道与和平为原则的国际援助。日本媒体指出,此次确定的武器出口新标准是首次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将成为日本防卫政策的重要转折点。分析认为,日本此举意在逐步推进军事正常化进程。

  推行新标准,欲提升军工业国际竞争力

  27日的安全会议由日本首相野田佳彦主持。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当天就日本武器出口新标准发表讲话说,在有利于日本安全保障与国际和平的情况下,允许参加国际联合研发和生产防卫装备、向海外转让防卫装备,但武器装备用于其他目的或向第三国转让必须事先征得日本同意。

  藤村修说,国际社会面临巨大变革,日本应进一步加强与美国间合作,也有必要加强与其他在安全层面存在合作关系的国家协作。同这些国家一起推进装备研发生产,有助提升日本国防产业生产与技术,降低成本。

  日本新闻网认为,日本放宽武器出口的最大目的,是让本国军工企业进一步参与国际交易,让军工技术通过对外合作扩大国际市场,提升日本军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违“和平宪法”,称谨慎控制转运第三国

  二战结束,日本无奈接受“和平宪法”,军力及对外军事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日本1967年生效“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进行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日本放宽出口限制颇为敏感。藤村修在27日说,“武器出口三原则”是日本基于和平国家基本理念制定的标准,政府将继续谨慎对待武器出口。

  对放宽武器出口可能带来的问题,藤村修解释,日本政府将和进口方政府达成约定,以期严格控制。

  比如,进口方要把日方出口武器转运至第三国,必须先征得日本同意;对方如不具备防止进一步出口的相关健全制度,日本将不予出口。

  依赖本土防卫赚不到钱,军火商吁修法

  虽然日本于1976开始全面禁止武器出口,但日本政府对“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遵守其实早已流于形式。1983年中曾根内阁就打破限制,向美输出了军工技术。此后,日本还参与了美国导弹防御系统等项目的研发和生产。但由于“武器出口三原则”的存在,日本许多军火巨头只能依赖本土防卫订单赚钱,这让他们很不满意。去年7月,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曾提交报告,要求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经团联建议说,防卫省的新合同金额从20年前的约1.07万亿日元下降到本年度的约6800亿日元,防卫产业严重衰退,长此以往将殃及日本防卫技术发展。

  菅直人政府一度打算考虑放宽武器出口,但鉴于执政盟友反对,时任首相菅直人去年12月暂时放弃这一议题。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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