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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株洲部分高速明年起停止收费 收费站被撤销

2011年12月30日01:03
来源:红网-湖南日报 作者:陶海音

  本报12月29日讯 (记者 陶海音)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停止代收长沙市、株洲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白箬、槐奇岭、岗市等收费站撤销。

  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各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停止代收长沙市、株洲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由长沙市、株洲市政府负责妥善处理停止代收通行费后的相关问题;取消潭耒高速公路株洲西连接线收费。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妥善处理取消收费后的有关问题;封闭长永高速公路星沙收费站南匝道收费车道,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妥善处理封闭车道后的相关问题;撤销319国道长沙市境内白箬收费站、益阳市境内槐奇岭收费站,其原所属收费路段,依照属地原则按道路现状分别移交给长沙市、益阳市政府管理、养护;撤销临澧至岗市公路岗市收费站,其人员安置有关问题由常德市政府依法妥善处理。临澧收费站予以保留,继续收费。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临岗公路收费站由经营性收费站变更为政府还贷性收费站有关问题的复函》执行。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

  高速公路收费由“5元取整”调整“1元取整”

  收费找零时间将延长,司机最好能自备零钱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陶海音)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出通知,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取整方法将由“5元取整”改为“1元取整”。“1元取整”后,收费找零时间将延长,司机、车主朋友最好能自备零钱。

  通知指出,为确保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额取整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终费额取整办法调整为:费额零头≤0.49元,舍去;0.5元≤费额零头≤0.99元,归1元。取整后最终费额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我省已并入京港澳、长张网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收费额取整办法,未并入京港澳、长张网联网收费的长潭西高速公路、长沙机场高速公路、长沙绕城高速公路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收费额取整办法。

(责任编辑:U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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