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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性收入为男性六成 就业时仍面临性别歧视

2011年12月30日03:27
来源:大众网

  地位提高了收入还偏低

  我省女性收入仅为男性六成

  本报济南12月29日讯(记者 邢振宇 实习生 周琳琳) 29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省妇联和省统计局联合发布了我省第三期(前两期为1990年和2000年)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主要数据,妇女地位较以往有大幅度提升。

  我省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由省妇联和省统计局联合开展,以2010年12月1日为标准时点。调查涉及妇女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9个方面。调查表明,我省妇女社会地位与10年前相比,在7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但个别方面依然存在不公平。

  其中在经济方面,女性收入仅为男性六成多。调查显示,目前城镇女性在业率为73.7%,其中城镇为65.7%,农村为81.7%。男女劳动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的年均劳动收入分别为男性的66.6%和57.1%。

  另外,在健康方面,78.7%健康自评“良好”,比10年前提高了12.6个百分点;教育方面,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5年,比2000年提高了2.75年;社会保障方面,男女基本持平;婚姻家庭方面,七成以上女性家务负担重;法律权益方面,女性就业仍存在性别歧视,部分家庭有家庭暴力等问题。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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