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30日电 (范丽芳)盗取他人QQ后,并以原主人身份骗取钱财。30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尖草坪分局汇丰责任区刑警队成功破获以廖某为首的团伙电信诈骗案,破获案件20余起,涉案价值60余万元人民币。
2011年7月5日上午,受害人原某在网上用QQ和儿子(事发时在英国留学)聊天,“儿子”说因为考研报名和复习借了同学的钱,同学现在回家了,需要还同学37000元钱;同时“儿子”的视频图像也出现在聊天中。
“因是正常的学习费用,并且又有他的视频图像,中午12时30分左右我毫无怀疑地就在兴华街芙蓉酒楼旁建设银行向他提供的账号里汇了37000元。”原某说。
当第二天原某与其儿子通话时得知儿子的QQ号被盗了,才恍然大悟:有人冒充她儿子对她进行诈骗,赶紧向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尖草坪分局立即组织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称,此类案件多属异地作案,犯罪地点不确定;诈骗通过网上实施,嫌疑人身份不确定;诈骗所得被分批转移,嫌疑人人数不确定等。
期间,民警根据先期线索立即赶赴河南调取嫌疑人账户人员信息、账户的流水及网银转账情况,很快查明受害人被骗款项转入的转户户主为“刘某某”广西人,开户行为河南郑州中牟县建设银行,被骗的37000元进入 “刘某某”转户后,当天即被嫌疑人在广州东莞建行取现金。
同时发现该帐户转入32笔,涉案价值60余万元。
7月28日,专案民警循线追踪广东东莞、珠海等地开展全面调查工作。掌握了被骗资金转入转户的开户情况,开户人员的现场录像资料等,获取了大量线索来源。犯罪嫌疑人作案累计涉及账户20个。
10月20日,专案组民警在珠海市斗门区一城中村出租房内成功抓获诈骗嫌疑人廖某(男,27岁,广西宾阳县人)、廖某某(男,26岁广西宾阳县人)、韦某(男,30岁,广西宾阳县人)、陆某(男,28岁,广西宾阳县人)等四人,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两台,台式电脑一台。作案用银行卡20余张以及作案用无线网卡10余张。
据嫌疑人交代,参与QQ诈骗的基本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多数学历较低且无正式工作。在外打动辛苦而赚钱挣得少来得慢,而“QQ聊天”悠闲而赚钱多来快。“意外惊喜”也就成为他们发家致富的产业链。
从2010年7月开始,嫌疑人廖某、廖某某、韦某等暂居广东珠海白焦镇一出租屋内分别利用电脑网络QQ实施诈骗,涉案价值60余万元。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还通过网络联系下线陆某在异地东莞为他们取款,共同实施诈骗活动。
民警提示,上网时看管好自己的账户信息,不轻易加载陌生人为好友或接受陌生人的邮件、照片等,不轻易下载不正规网站程序和打开不正规网站网页,防止电脑中毒,盗取转户和密码;若对方要求汇钱时,一定要通过电话和当面核实等渠道确认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