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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年度第一涉黑大案卜凡勇案宣判 共35人获刑

2011年12月31日16: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维翔 江琳

  正义网安徽12月31日电(通讯员刘维翔 江琳)今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安徽省颍上县以卜凡勇为首的一特大涉黑团伙案件在太和县公开宣判。首犯卜凡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八个罪名,被太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8个月,其中三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被宣告适用缓刑。据悉,该案是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织、指挥侦破的2011年度第一涉黑大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卜凡勇曾经是颍上县以吴小身(外号老平,已于昨日宣判,被判刑20年)为首的另一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在吴小身涉黑组织发展过程中,卜凡勇另立“山头”,形成以卜凡勇组织者、领导者,以陈辉、陈伟为骨干成员,以马仁武、卜祥云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冉小海、王兆营等人为参加者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2009年4月,因吴小身的副手张道军(已判刑20年)等人插手卜凡勇在颍上县城北新区开发工程的势力范围,双方在颍上县城大富豪酒店引起“火并”,吴、卜二人彻底决裂。其后,双方均企图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铲除异己。2010年3月,卜凡勇为了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吴小身的目的,指挥加入其团伙的颍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协警员王兆营(判刑8个月)以交警身份向“黑老二”的张道军当街下跪20余秒,导演了一场“交警向黑老大下跪”的闹剧。2010年10月,吴小身则导演了“颍上县一社区书记被黑社会把兄弟(指卜凡勇)追杀,逃亡41天”的闹剧......

  太和县法院通过为期四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并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卜凡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颍上县城区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公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当地形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遂根据庭审查明的犯罪事实,对太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卜凡勇八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对陈辉七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对其余3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6.5-8个月不等的刑期。判决宣告后,大部分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也有少数被告人初步表示将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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