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流动未成年人渐成犯罪高危群体 犯罪手段智能化

2012年01月04日07:54
来源:检察日报

  近一个月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批捕了三起涉嫌招摇撞骗、贩卖毒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从未涉猎的领域和罪名。“从这三起案件看,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不仅仅局限于盗窃、抢劫、伤害、斗殴等特定型、传统型的犯罪,而是滋生出一定数量的与社会变革紧密相关的犯罪现象。”哈尔滨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处长宋铮铮说。

  犯罪手段呈现智能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科技在给社会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常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其作案手段,尤其是通讯网络的高速发展,使得未成年人利用计算机伪造、诈骗等智能化犯罪增多,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

  该院批捕的招摇撞骗犯罪嫌疑人杨某(17岁),利用打电话的方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上级给下级下达任务指标为理由,要求多个政府部门及下属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订购其反腐倡廉等方面的资料书籍,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犯罪嫌疑人朱某(17岁)从外地来哈尔滨打工,经同乡介绍结识犯罪嫌疑人胡某、刘某(在逃),并在接受了专门的“伪造业务培训”后,借助电脑伪造多种公文、证件、学历、发票。未成年人求知探索欲旺盛,模仿性、接受力都很强,为适应新型经济领域犯罪,其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翻新,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技术含量进一步增强。

  未成年人因吸毒沦为犯罪工具

  近年来出现大量成年人利用毒品控制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成年人通过引诱未成年人沾染毒品以达到实际控制未成年人的目的。如该院批捕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盗窃犯罪嫌疑人牛某(17岁)系四川彝族人,其随同乡大哥常某来哈尔滨打工,常某引诱牛某吸毒后让其通过盗窃偿还购买毒品的欠款。牛某多次实施盗窃,所得赃物均交给常某用以交换毒品吸食。未成年人过早地接触社会,在不良成年人的引诱和蛊惑下形成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甚至沾染毒品等不良嗜好,会加速其下滑,继而沦为成年人的犯罪工具。

  流动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犯罪高危群体

  据统计,目前,我国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已达1.39亿,连同随其流动的子女近2000万,这些未成年人为了生计独自在外谋生,混迹于纷繁复杂的社会之中,游离于社会控制之外,成为所谓的“城市流民”,生存压力、物质诱惑、城乡贫富差距,使得这些未成年人成为犯罪的高危群体。

  从办理案件情况看,处于闲散状态的未成年人中,又以流动人口的未成年闲散子女的犯罪问题最为突出。如上述案件中的朱某、牛某都是外地来哈打工的未成年人,他们因年龄所限又缺乏基本的职业技能,难以在社会中谋得一份稳定工作,受利益驱动和他人蒙蔽利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获取生存资源。

  “社会的复杂性和未成年人成长的特殊性对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进一步认清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更新思想观念,从战略上思考对策,从源头上科学预防,着力解决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深层次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宋铮铮认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的方向性、理论性和建设性等问题进行前瞻性思考和研究,以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UN606)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