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 周玮)记者5日获悉,文化部日前出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目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已基本完成,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基本组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为做到依法行政,解决当前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文化部切实履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在深入立法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办法首次系统地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定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执法人员的条件、执法工作应遵守的程序、执法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及责任追究形式做出明确规定,共计五章四十四条。
文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对综合执法机构的委托执法模式予以确认,解决了委托执法模式的合法性问题;明确了文化部在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上的职责,厘清了指导综合执法工作与指导具体执法业务的差别;同时,结合文化市场执法特点,细化了部分执法程序,完善了重要的执法制度。这些措施巩固了文化部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强化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据悉,下一步文化部将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出台、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与建设,切实解决制约执法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