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7岁的连江男子林某与女友小闽(化名)热恋时,以留个纪念为由,拍下了小闽的裸照。两人分手后,林某以裸照相逼,继续拍摄小闽的不雅照,勒索小闽。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批捕了林某。
2009年8月,林某与年仅14岁的小闽相识,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当年11月下旬,林某将小闽约到连江琯头镇游玩,两人玩得很尽兴。即将离开时,林某将小闽带到当地一个公园的厕所里,想用手机拍摄小闽的裸照。
小闽有些犹豫,林某称:“想你了就拿出来看看。”热恋中的小闽答应了林某的要求。
两人的关系只维持了几个月,小闽觉得林某不适合自己,提出分手。林某与小闽虽然不是恋人了,但两人时常联系。2011年8月,林某想与小闽恢复恋人关系,遭小闽拒绝。
随后,林某以之前拍下的裸照威胁,称小闽出来见面就归还裸照,否则就发给别人或在互联网上公布。
小闽害怕了,只好来到林某家的天台。林某强逼小闽摆出不雅动作,并使用手机拍下了13张两人之间的不雅照与小闽的裸照。
小闽本以为林某不会再纠缠自己,没想到没过几天,林某通过网络发来小闽的不雅照,让小闽交1400元。
2011年10月4日,小闽将300元现金交给林某。林某嫌钱少,继续威胁小闽,小闽无法凑到钱,只好向警方报案,林某很快落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连利 夏正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