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雁塔区检察院,四人经预谋后结伙持刀开车流动作案,系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雁塔区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这四名穷凶极恶的嫌疑人。
2011年5月20日凌晨,王女士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只有稀稀拉拉的车辆经过,当王女士走到高新三路与高新四路的交接处时,发生了让她意想不到的事。
突然出现一辆银色面包车,停在了王女士身边,车上下来三个男子,强行将她拉上了车,随即,一把冰凉的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由于头被几人按在车厢地板上,她什么也看不见,不过她能听见,几人正在翻她的包。
没过几十秒,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和动作,吓得她魂飞魄散。“在哪里上班?银行卡密码多少?还有啥值钱东西没?”一名男子喊道。一声未平,一声又起:“配合的话,就不要你的命。”一男子边说,还边用刀子在她的手臂上划出一道血印。
四人在王女士的包里搜出了3000元现金、一条黄金项链及一张银行卡,拿走这些东西后,并没有就此罢休,开车将王女士拉着向蓝田方向驶去。
到蓝田后,车停在了一个偏僻的工地,逼问王女士有没有别的值钱东西,王女士说自己家里有一万元,让他们放自己走后就给他们打过来,但车内四人并不相信王女士的话,更怕王女士回去后报警。
于是,司机齐某想出给王女士拍裸照的主意,齐某拿出相机先拍下了王女士的驾照与身份证,后威逼她脱掉了裙子及内衣,拍了三张裸照,并告诉王女士如果不打钱将会报复她。王女士吓破了胆,当即向四人保证不会报警,并会如期将钱打到他们卡上。四人这才决定放王女士回家。
回家后,王女士立即报警。而后,她再次接到了抢劫者的电话,让其汇款到指定账户。两天后,齐某等四人依然没收到钱,他们便再次催促王女士,如果再不打钱或者报警,就会将裸照发布到网上。
为了稳住四人,王女士在5月23日上午,给对方卡上打了1000元。并问他们关于照片的事情,其中一人告诉王女士,只要把钱打过来,照片他们自然会送过去。随后,王女士没有理会几人的骚扰,5月26日,在王女士的配合下,齐某四人被警方全部抓获归案。
据了解,司机齐某与另一抢劫者陈某为蓝田人,其余两人张某与岳某均为河南人,四人均没有固定职业。
经检察院审查,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且四人经预谋后结伙持刀开车流动作案,系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日前,雁塔区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这四名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
本报记者张亮通讯员张超实习生张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