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新北市万里区两年前发生同性恋间“劈腿”(有外遇)引发的命案;男子简有志、白玉民,在友人黄永坤家休息时,黄姓男子酒后与白姓男子“亲热”被简姓男子撞见,白姓男子因懊恼与简姓男子联手刺死黄姓男子,台“最高法院”10日将简姓、白姓男子两人依伤害致死罪各判刑8年确定。
37岁的简姓男子与42岁白姓男子,2010年2月19日晚上10点,在新北市万里区的公共浴池泡汤后,简姓男子邀约白姓男子前往友人黄姓男子的住处喝酒休息;三人一直喝到20日凌晨3点,简姓男子外出买酒,黄姓男子酒后将白姓男子邀至卧室亲热。
简姓男子回来撞见两人亲密行为,白姓男子懊恼,起身穿衣服时怪罪黄姓男子,两人争吵并扭打;原本袖手旁观的简姓男子,见白姓男子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因拉扯从外裤口袋跌出,反射性的捡起水果刀。
简姓男子于是持刀挥击黄姓男子,造成黄姓男子胸、腹、腰、颈、手、脸等处有多处浅刺伤。白姓男子这时由怨转恨,冲到厨房取出水果刀,朝黄姓男子刺下,最后黄姓男子因伤及股动脉引发出血性休克死亡。台“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简姓、白姓男子手段恶劣,10日依伤害致死罪分判处8年徒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