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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成城市顽疾 陕西政协委员建议立法追责任

2012年01月14日13: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西安1月14日电(田进)2011年西安渣土车频频肇事引发社会关注,陕西省政协委员在政协陕西省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案,建议通过制定地方法规,明确渣土车的管理职责,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渣土车违法成本。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前10个月46人殒命西安“疯狂渣土车”下,11、12月又连肇事故,截至12月初共造成51人遇难。西安日产渣土约8万方,渣土车已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工具,但其交通事故连发,被网友比作“生命收割机”,成为西安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而未来10到20年,西安仍将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渣土清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因此,如何规范渣土车运营,使之为西安大建设做出贡献,就成为一项重要任务,也成为此间召开的政协陕西省十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

  委员们认为,尽管西安市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完善渣土车管理运营机制,开展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但并未能遏止住渣土车的“疯狂”。渣土车违规、肇事给民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针对治理渣土车手段简单、措施零乱的现状,委员们建议组织专家和社会各界力量制定《陕西省渣土车管理条例》。通过渣土车专项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有效解决渣土车“集体疯狂”的顽疾。

  基本内容包括,对渣土车管理条例的法律性质予以定位,作为执法的基本依据;理顺渣土车的管理体系,明确统一指挥、高效科学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防止多头管理、遇事谁都不管的现象发生。

  同时,制定科学的渣土车准入机制与运营机制,明确各方的权益;从对渣土车从业人员实行年龄、驾龄、考核等一系列严格的准入机制入手,制定科学的渣土车司机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渣土车违法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将一般性违章与渣土车违章予以科学区分,属于一定范畴的违章追究主管部门一把手责任,可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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