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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岳父影响力插手招标 开口索25万好处费

2012年01月19日03:13
来源:现代快报

  岳父在南京某高校工学院当副院长,女婿张永峰也就“近水楼台”先知道了学院要盖楼的事。张永峰脑筋一转,想到了从中捞好处费的办法,而负责学院工程项目评标的人不敢怠慢,答应其暗中帮人中标的要求。不过,中标方答应给25万,张永峰才拿到15万元时,就因有人举报案发。近日,张永峰因犯利用职务影响力受贿罪,被浦口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据了解,这起案件也是江苏省首例利用职务影响力受贿的案件。

  通讯员 崔洁 肖水金 雒呈瑞

  快报记者 张瑜

  岳父学校搞工程,女婿暗地忙着帮人投标

  40多岁的张永峰是江苏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人到中年的他家庭美满,事业发展也顺水顺风。他的岳父杨岷是南京某大学工学院的副院长,平时张永峰与岳父住在一起,所以翁婿关系还不错。

  2008年底,杨岷所在的工学院准备修建科技综合楼,而他就是这个项目的分管领导。偶然的机会,杨岷回家与女婿张永峰聊天时,就说起学校要建设大楼的事,还向女婿了解有关设计单位的情况。

  虽然是无意中听到岳父这么说,但张永峰敏锐感觉到这是个绝好的发财机会,便表示可帮岳父联系设计人员。

  随后,张永峰找到了南京某设计院副总建筑设计师刘胜利,两人本来就是熟人,他直接建议对方以挂靠的方式参加投标。

  刘胜利随后联系到南京市某设计研究院的徐飞,一起做这个项目,双方随即谈好按照15%的比例支付费用,刘胜利便以南京某设计研究院的名义到南京某大学工学院投标了。

  开口索要25万好处费,案发前拿到15万

  为顺利中标,张永峰决定带刘胜利“活动”下,就宴请了其岳父所在学院主管基建项目的两位评标人员,希望对方在项目评标时能支持刘胜利,这两人当即答应了张永峰。

  事后,张永峰分别送给两人各5000元。其中一位收钱了,另一位却没收。“张永峰是我们院领导的女婿啊,要是不答应他,可能会得罪领导。”收钱的那位后来说。

  2009年2月26日,南京某大学工学院的设计方案评标会举行,经过相关人员的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刘胜利的设计方案中标,后来约定设计费为89.7万元。

  既然帮刘胜利成功中标,张永峰“功不可没”。2009年6月22日,张永峰直接向刘胜利要好处费,他提出在扣除各种费用后分一半的利润,最后算出是25万元。刘胜利企图讨价还价,但最后还是让步答应给张永峰25万。

  在这之前,刘胜利已给过张永峰2万元,商定出好处费后,刘胜利便开始间或来给张永峰送钱。2009年11月到2010年8月期间,刘胜利先后分几次又给了张永峰13万,给钱的地点要么是张永峰的办公室,要么是在张永峰家附近。收到钱后,张永峰有的存入银行,有的则直接用于本单位业务支出或者家庭消费了。

  “利用职务影响力受贿”,一审判二缓二

  2011年5月,此时张永峰岳父所在学院的工程还在进行当中,该工程的设计费也还没有完全结清。可就在这时,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张永峰利用自己是杨岷女婿的身份,帮人中标岳父学院的工程项目,还从中收取了好处费。

  接到举报后,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案情逐渐水落石出,此时张永峰一共拿到好处费15万元。

  2012年1月4日,张永峰被浦口检察院公诉到浦口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9年、2010年期间,张永峰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岳父杨岷作为南京某大学工学院分管基建工作副院长职务的便利条件,帮刘胜利非法获得工学院科技综合楼建筑项目设计业务,四次非法收受刘胜利贿赂款1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法院认为,鉴于张永峰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陈述并已全部退出违法所得,最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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