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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或被撤销 三类省市不得增设

2012年01月30日16:59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李莉

  本报讯 (记者 李莉) 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本科学校,医药类高等专科学校不予增设。近日教育部出台《“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未来几年内高等学校的设置将实行“紧缩政策”。

  根据文件规定,“十二五”期间三类省市不能增设高等学校:近3年全省(区、市)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未能实现与同年财政收入增幅同步的,当年不考虑设置高等学校;近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数量与高中阶段毕业生总量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个百分点以上的省(区、市),当年不增设新的高等学校;近3年本科在校生占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五个百分点的省(区、市),当年不增设新的本科学校。

  同时,教育部提出“探索建立高等学校退出机制”,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其主管部门已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但逾期不能改正的,或连续多年未招生的高等学校,可依法报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学校资产。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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