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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收费站变经营性不合法 状告后致其停运

2012年01月30日23:15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刘志江以网友身份,就谢林港收费站去留问题,与益阳市委书记马勇互动,上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视频截图

  “违规”收费站终结:一场民意的胜利

  《法制周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核心提示 从进入2012年新年的第一天起,存在十多年的谢林港收费站停止收费了。1月10日上午,律师刘志江站在空旷的谢林港收费站曾经的收费窗口,盯着过往的车辆,露出欣慰的微笑。

  事实上,该收费站目前并未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撤销决定。这座原定为2023年5月31日才终止收费的收费站,为何不等到上级政府的撤销通知而提前终止收费行为呢?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2011年2月19日《法制周报》头版头条率先刊发相关报道《律师刘志江:我要状告不法收费》,刘志江质疑谢林港收费站半途变为经营性收费站不合法。该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此后国内主流媒体纷纷对此事进行报道。

  律师刘志江以及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呼吁,引起了益阳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11年新一届益阳市委常委媒体记者见面会上,刘志江向益阳市委书记马勇提出,“在您五年的任期内,能否让谢林港收费站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五年太久,只争朝夕!”马勇回答。如今这个承诺得以兑现。

  “这是一场民意的胜利,也是政府的善政之举”。一位熟知谢林港收费站存废之争的学者指出,“顺应潮流,与时俱进。谢林港收费站的终结,会成为一个时代的缩影而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之中。”

  2012年1月10日上午,律师刘志江站在空旷的谢林港收费站曾经的收费窗口,盯着过往的车辆,露出欣慰的微笑。不少过路司机也与他相视而笑。刘志江曾以网友身份就谢林港收费站去留问题,与益阳市委书记马勇有过一次长达数分钟的互动,并上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很多桃江司机都认识他。

  刘志江坚持认为,他是80多万桃江人中对谢林港收费站感触最复杂的人。

  事实上,从进入2012年新年的第一天起,这座存在十多年的谢林港收费站停止收费了。但该收费站目前并未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撤销决定。也就是说,谢林港收费站至今仍是一座“合法”的收费站。但这座原定为2023年5月31日才终止收费的收费站,为何不等到上级政府的撤销通知而提前终止收费行为呢?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2011年2月19日在《法制周报》头版头条刊发的《律师刘志江:我要状告不法收费》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起点,此后,包括《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国内主流媒体纷纷对此事进行报道。

  “纠结”的收费站

  2012年1月5日上午,一直在益阳和桃江之间跑运输的个体司机李先生拨打了记者的电话,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元旦那天经过谢林港收费站时,突然发现头一天还在这里工作的收费人员不见了,收费站的栏杆也没有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随后几天,记者陆续接到了其他读者的电话,均是咨询谢林港收费站既未撤销又未收费的事情。

  在向有关部门征询前,记者查阅了2011年12月29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有关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撤销的《通知》,但其中并没有谢林港收费站的名字。

  “谢林港收费站确实从元旦起就停止了收费,但目前尚未得到省人民政府的批准。”2012年1月10日,记者来到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就群众关心的谢林港收费站突然停止收费的问题进行采访。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卓传给出了上述说法。

  当记者提到为何会提前停止收费的原因时,王卓传承认,这是尊重民意的结果。“这条路的债务包袱由政府背起来,停止收费是让利于民。目前停止收费是确定的,但何时撤销还要等省政府的通知。”

  谁的胜利

  很多网友认为,作为一个已经取得“合法”收费资格的收费站,实际上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此次撤销是群众的呼声起了作用。”很多受访的群众承认,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人士、普通群众在内的所有呼声中,刚刚走入律师行业不久的年轻律师刘志江起到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在以前的多次维权行动中都反复强调,桃益公路是老百姓出力、集资修的,修起来之后却莫名其妙变成了经营性收费公路。所以说,现在停止收费是一个正确的、也是理所应当的决策。” 一直质疑该收费站违法收费的刘志江如此对记者说。

  2011年2月中旬,《法制周报》记者与刘志江一起,在益阳市工商局调出了益桃公路经营单位益超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相关档案。刘志江指着厚厚的一叠注册登记资料说,益超公司先后引入港资台资运营益桃公路的说法,有很多地方值得质疑。

  根据相关注册登记资料可以了解到,益桃公路是一条起于赫山区朝阳路姚家湾,经谢林港、株木潭、花果山、崆峒、茶园坳至桃江县杨家坳止的益桃一级公路,全长24公里,总投资1.38亿元,其中贷款总额9800万元,1998年6月23日建站收费,当日便开始收取每车次5元的通行费用。

  1998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湖南省益超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管理益桃一级公路及路段上的谢林港收费站,并转变为经营性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从1998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在《我要状告》一文中,刘志江重点质疑了益桃公路的收费合法性。(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一)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除外。(二)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三)二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我要状告》一文刊发后不久,刘志江提交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状被转到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最后无果而终。随后不久,《中国青年报》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益阳市政府相关部门,但仍未促成收费站的停收行为。

  记者采访得知,事关桃江发展环境的益桃公路的收费行为,始终受到桃江方面的质疑和诟病,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年上交提案议案,要求停止收费。尽管一直没有结果,但相关专家指出,正是这种包括官方和民间多重力量的累积,促成了最终的“民意”。“刘志江只是利用了他的律师身份,为大多数桃江民众代为表达了这种民意。益桃公路收费行为的停止,如果没有这种民意的累积,不会有今天的结果,刘志江是一个标志性符号。”

  兑现的承诺

  “由于港资未能正常到位,负责经营管理谢林港收费站的益超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起初就退出了,一直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经营管理。为偿还债务,筹措我市交通后续建设资金,他们以收费站为抵押,向银行贷款9500万元,这些年来一直在偿付本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经靠收费站13年收费偿还了一部分债务,但目前仍然负债5500万元左右。”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卓传所提及的政府承担的债务,指的即为该笔尚未偿付的债务。

  对刘志江来说,不管有多复杂的原因,群众的呼声没有受到尊重是不应该的。为此,他在起诉谢林港收费站无果后,继续采取了司法维权途径推进事件的发展。2011年5月上旬提交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法制办)的行政复议书,引起了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省法制办于2011年6月26日给刘志江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提出,“你不服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的行为,应向省交通运输厅或益阳市人民政府递交申请。”

  刘志江供职的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在长沙,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长沙,但他却一直关注着益阳市有关部门针对谢林港收费站的一举一动。2011年9月30日召开的新一届益阳市委常委媒体记者见面会上,作为网友代表的刘志江在发言环节主动抢过话筒,向益阳市委书记马勇提出,“在您五年的任期内,能否让谢林港收费站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五年太久,只争朝夕!”马勇回答道。

  事后,这段长达数分钟的视频在2011年10月27日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一个市委书记能耐心地倾听一个普通网民的声音,并且不回避尖锐的话题,是央视《新闻联播》截取这段视频的原因。

  事隔三个月后,刘志江回忆当初的那一幕时对记者说,由于自己一直关注着谢林港收费站的去留,在申请成为益阳市党代会新闻媒体记者见面会代表时,几经争取才在最后时刻得到了入会通知。

  “好不容易有一个与市委书记直接对话的机会,我肯定不会放过。”刘志江说,尽管那天要求发言的人很多,自己又不是媒体记者,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得到发言机会的,“所以我‘抢’了话筒。”

  “事实证明,我的做法是正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谢林港收费站停止收费的步伐。”

  刘志江回忆说,马勇在与他的对话中明确表示,“在中心城区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早就感觉到这种收费公路、收费桥梁的弊端。这些关口越来越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竞争优势、投资环境,老百姓的负担和生活成本也相应增加。”

  三个月后的2012年1月1日,谢林港收费站停止收费。马勇兑现了只争朝夕的承诺。“这是一场民意的胜利,也是政府的善政之举”。一位熟知谢林港收费站的收费纠结与存废之争漫长征程的学者指出,不管历史背景如何,凡是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形势的东西,就都应尽快纠正与调整,“顺应潮流,与时俱进。谢林港收费站的终结,会成为一个时代的缩影与标志性符号而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之中”。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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