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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水务局原副局长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六年

2012年02月01日13:2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检察机关调查大兴区水务局永定河管理所190万元亏空 牵出11个“蛀虫”

  本报讯 检察机关在调查大兴区水务局永定河管理所190万元现金亏空的案件线索中,顺藤摸瓜挖出一个涉及11人,案值600余万元的腐败串案。记者昨日获悉,大兴区水务系统腐败窝串案中级别最高的被告人该区水务局原副局长韩志文,被市一中院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8年元旦刚过,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了该区纪委转来的一条重要线索:2007年12月份,在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清零”核算过程中,发现大兴区水务局永定河管理所账户的现金库亏空达190余万元。大兴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经初查,专案组干警发现,大兴区水务局永定河管理所财务账目混乱、财务管理人员职责不清。随后该所出纳员赵雪等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赵雪很快交代,大兴区水务局副局长韩志文曾多次指使她提取现金不计账,由个人使用。

  为防止涉案人员相互串供、毁证及移赃等情况发生,专案组决定将韩志文和永定河管理所会计刘素梅同时传唤到案进行调查。据刘素梅交代:该所出纳员赵雪与韩志文关系密切,而且赵雪可以随意支配单位公款,所做的单位账目从来不让其他人查阅,每月报表时只是说个数字来应付。

  面对大量事实,时任大兴区水务局副局长的韩志文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他向专案组干警交代,2004年至2007年在先后担任永定河管理所所长和大兴区水务局副局长期间,他多次指使出纳员赵雪利用职务之便,从永定河管理所和其下属的水利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的账户中挪用公款约60万元,用于购买住房、出国消费和用于给其哥哥治病。此外,2007年12月,在得知事情败露后,韩志文还指使赵雪以房产证作抵押向他的两个朋友借款190余万元用以平账,意图掩盖其犯罪事实。2008年2月1日,韩志文因涉嫌挪用公款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韩志文利用担任大兴区水务局副局长、永定河管理所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指使出纳赵雪从永定河管理所及所属单位财务账内挪用公款53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屋,给其哥哥看病及个人消费一直未还。案发后司法机关扣押了韩志文存款22万余元及项链、相机等物,韩志文的家属代其退款30余万元。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韩志文有期徒刑6年。韩志文提出上诉。市一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目前,该案涉及的11人均已获刑。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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