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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模仿电视绑架杀害5岁幼童 一审判无期

2012年02月03日18:43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王瑾

  16岁少年被判无期

  本报讯 (通讯员 王瑾) 16岁的陈某模仿电视节目,绑架致死5岁幼童。记者今天获悉,北京二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60余万元。

  2011年5月12日12时许,陈某为勒索财物,在北京市暂住地内,采用闷堵口鼻的方式致5岁的男孩窒息死亡,后向被害人的亲属勒索2万元,未得逞。

  法院审理期间,陈某供述,被害人找其玩的时候,其听见某法制类节目的音乐声,回想起以前该节目中播放的关于绑架的情节,认为该事“可行”,遂产生了绑架杨某勒索财物的念头。法院考虑陈某犯罪时尚未成年等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J179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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