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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猛当庭承认受贿1500万余元 深刻反省所作所为

2012年02月09日12:57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昨天下午,原上海市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出现在庭审现场的陈猛没有委托律师,也不要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并当庭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 “交友不慎打开贪欲之门,价值观扭曲导致思想防线丢失。 ”被告席上,50岁的陈猛这样总结自己的堕落原因。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3年1月到去年2月间,陈猛在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马某等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547.9万余元。

  2004年至2008年间,陈猛接受马某请托,为马某的公司在松江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收受马某给予的人民币1100万元、美元3万元、LV手表1块,总价值人民币1127.9万余元;2010年间,陈猛为港商张某的公司在松江泗泾镇开发使用土地提供帮助,去年1月接受张某给予的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8.81万元;2004年至2008年间,陈猛为沈某的公司在获得补偿款时提供帮助,2006年3月接受沈某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以及沈某为其女儿4次购买的保险费用13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1.64万元;2003年至2007年间,陈猛利用职权帮助张某的公司参与松江区云间路旧城改造项目,2006年8月在香港收受张某给予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10.25万元;2007年,陈猛利用职权为新桥镇在道路改建时提供便利,收受新桥镇原副镇长沈英(另案处理)为其购房支付的250万元。

  在收受一只价值10余万的百达翡丽手表时,当时手表柜台的售货员竟然成了行贿过程的见证,尽管他并不清楚最后为这只手表埋单的究竟是不是陈猛。在一份证人证词中,这位专柜售货员描述了当时陈猛和行贿者张某一起“购物”的情景。挑好手表后,他看到陈猛和对方抢着付账,最后是谁付的钱,他并不清楚。而法庭调查显示,作为变更松江区云间路唐宋文化街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并为其落实安置动迁房源的报答,张某最终为这只手表付了钱。

  1962年出生的陈猛是江苏省射阳人。 1998年至2003年曾任上海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上海松江区副区长;2011年2月起任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据查,陈猛利用其担任松江区副区长职务、分管城建等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上海市纪委受理举报并对其开展调查的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介入调查取证,于2011年9月20日对陈猛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整个庭审过程中,陈猛对公诉人列举的犯罪事实、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爽快认罪。在进行了第一轮法庭辩论后,陈猛放弃了最后陈述的机会,他称想要说的,都已经在法庭辩论环节中说得十分清楚了。随后,陈猛深刻反省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当庭向组织、家人、同事、朋友致歉。

  最后,陈猛希望法庭能注意到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并请求法庭在公正的基础上,对其从轻处罚。

  据悉,法庭将择日宣判。

  作者:钱朱建 (来源:新闻晚报)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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