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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车进小学强卖鞭炮 派出所称是临时工干的

2012年02月10日09:21
来源:东方今报

  春节期间放鞭炮本是图个热闹、讨个吉利,原本无可厚非,但在平顶山汝州市却变了味儿。2月8日,东方今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称,春节前,平顶山汝州市庙下镇派出所民警开着警车前往该镇各小学向学校老师推销鞭炮,并且要求学校每位老师都得购买。接到反映后,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经庙下镇派出所确认该事件属实,但涉事“民警”为该派出所“临时工”,目前他们已对两名当事人做出了扣发一个月工资的处罚。

  东方今报 记者 王俊生 见习记者 米方杰

  ●民警跑到校园里推销鞭炮?

  读者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平顶山汝州市庙下镇一小学教师。今年1月13日,一辆警车来到他们学校,从车上下来三人说是庙下镇派出所的民警,要找他们学校校长说点事。

  “找到校长后,他们告诉我们校长,春节要到了让买点鞭炮给老师们发福利,并要求学校每位老师都得购买。学校领导本来是不想买的,但他们就说如果不买的话,以后有事了别说他们不管,没办法,学校就只好买了。”赵老师表示,最终,他们学校7名教师都购买了100元不等的鞭炮。

  赵老师告诉记者,春节前,庙下镇20多所小学都遇到了和他们学校一样的遭遇,均“被迫”从庙下镇派出所民警那里购买了价格不等的鞭炮。

  ●鞭炮成了教师的年终福利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前往庙下镇对该镇多所中小学进行了走访调查。

  该镇其中一个小学的陈姓校长称,他们学校确实是从该镇派出所民警那儿买了一些鞭炮,但是自愿的,并且都作为年终福利和其他东西一块发给了学校10多名老师。老师也没觉得不好,反正春节也要买鞭炮,“我们虽然给老师们发鞭炮,但其他的福利也没有少发”。

  另一个小学的校长表示,年前该镇派出所三名民警,先后两次到他们学校推销鞭炮,第一次他们直接就拒绝了,过了几天后这三名民警又来了,碍于面子,就以学校名义100元一份购买了四五份应付过去了。“学校也是弱势群体,得经常和他们派出所打交道,惹不起啊,所以来推销鞭炮,迫于无奈就买下了。”谈起这件事情,这名小学校长直叹气。

  在位于庙下镇的汝州市第四高级中学,一名学生告诉记者,春节放假前,他也见到了庙下镇派出所民警到他们学校推销鞭炮。

  记者调查发现,1月13日前后,庙下镇派出所民警到该镇小寨、赵庄、于庄、杜庄、寺上、唐店、湾子、长张、春店、杜庄、胡庄、罗岭、西荒等10多所中小学推销了鞭炮。每份鞭炮100元,碍于情面,这些学校均有购买,并且大多作为年终福利发给了学校老师。

  ●派出所称是临时工干的

  记者随后来到了庙下镇派出所,就此事采访了该派出所所长蔡园青,蔡园青称确有此事,去该镇各学校推销鞭炮的是该所的两名协警夏令现和刘伟峰,但蔡园青随后又称其二人是该所司机,属于临时工,他没有发现庙下镇派出所正式工作人员参与此事,也未发现两人使用警用车辆进行推销或送货,且目前部分学校的鞭炮钱未完全支付。

  对于所推销鞭炮的来源,蔡园青告诉记者,鞭炮是夏令现的妻子之前做生意时,一个合伙人欠了她16000余元钱,经双方协商,用价值一万余元的鞭炮进行了抵账。“因为刘伟峰曾在庙下镇教育系统工作过,比较熟悉各中小学的情况,春节前,便帮忙和夏令现一起到各学校推销鞭炮。” 蔡园青表示。

  据了解,目前汝州市公安局已就此事做出了处理,责令庙下镇派出所所长蔡园青写出深刻检讨,诫勉谈话一次;责令当事人刘伟峰、夏令现两人退回鞭炮销售款,同时扣发两人一个月工资。同时,汝州市公安局还责令庙下镇派出所所长蔡园青带领有关人员到相关学校赔礼道歉等处理意见。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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