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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非”争议情与法

2012年02月20日15:28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黎广

  在香港并不丰富的资源和不断涌港的内地孕妇之间,是错综复杂的婚姻、情感、二胎、居住权等等的拉锯,这一切,成为了“双非”婴儿新生命的起点。

  本刊记者/黎广(发自深圳、香港)

  “双非”问题虽不是香港与内地矛盾升温的导火索,但已迅速成为此次风波的焦点议题。“双非”,是“双非儿童”的简称,即在港出生、但父母均为内地人的儿童。

  2月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曾荫权与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会晤,就“双非”问题交换了意见,次日,曾荫权出面回应如何解决“双非”问题。

  但“双非”问题在香港延伸的各方效应,及两地人的误解情绪很难就此消失。

 

一名小旅客走过香港国际机场离境区。

  走,到香港生仔去!

  那是7年前的事。

  当年,林跃豪的女朋友并没有“冲关”,因为去香港很容易。

  在深圳的一家高级餐厅,吃饱喝足的林跃豪四仰八叉,瘫坐在餐桌旁的一张牛皮沙发里。他说要是到了香港,有那么大空间撒野的餐厅又少又贵。

  林跃豪是深圳一家玩具工厂的老板,为国际知名的玩具品牌代工。

  28年前,林跃豪只有18岁,不想读书,一咬牙离开了山东老家,到深圳落户创业,如今他身家早已过了千万。

  2003年,他和浙江姑娘张铮谈恋爱,很快,姑娘怀上了林跃豪的孩子。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结婚,我让她打掉,以后再说,但是她不肯。”等到怀孕四五个月的时候,张铮对林跃豪提出要去香港产子,“因为她很小的时候,就移民了,有其他国家的国籍,所以她去香港生孩子很方便。”更重要的是,在香港,生孩子不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

  很快,林跃豪和张铮在香港找到一位私人医生。做完一系列的检查,确定了肚子里的孩子性别,私人医生根据张铮的具体情况,确定了剖腹产的具体日期,并给他们开了一张“预约证”。

  在香港,私人医生和医院之间并没有雇佣关系,所以执业的私人医生,会在有了自己的“客户”以后,预约医院的产科病房。按理剖腹产的时间与正常分娩的时间越接近越好,但由于医院的床位紧张,不少产妇不得不提前一周至半个月进行分娩手术。

  “这个证是香港医院签章授权的,有了这个证,每个月都可以到香港做一次产检,并且不用操心孩子在出生时将会发生的问题。”林跃豪解释说,决定在港生子后,就需要给私人医生支付4万多元的费用,包括医生费用、三天四晚的病房、检查、租用手术台、麻醉师和护士开支等所有费用。

  由于在经济上没有太多压力,林跃豪选择的是香港私立的圣保禄医院。“到了2004年张铮到医院的时候,发现医院里待产的基本上都是内地人。”

  孩子刚出生,医院便开具了出生证明,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香港政府存档,另外两份由孩子父母保管。有了这一纸证明,便可以在半天内,为孩子办好身份证、永久居民证、回港证等所有证件。

  在他们的孩子诞生以后,林跃豪和张铮才正式结婚,由于他们的情况不受一胎制户籍政策的影响,婚后两年,他们在香港的圣保禄医院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也是个男孩。

  “原本我也考虑在内地生老二。既然老大是香港户籍,那老二也要跟哥哥一样才公平。”

  但时隔三年,4万多的产子费用,到2006年已经涨到了8万港币。

  香港的压力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这是香港第一条填海工程而成的街市,但它的双向还是只有四车道,从高处看,这些车道会被密密麻麻的高层建筑遮掩,仿佛不存在。

  刘梦熊办公的大楼,就在这条街上。

  刘梦熊是全国政协委员,也是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的委员,在他背后,有一幅香港中国商会主席陈经纬为他写的“万事如意”条幅,条幅很小,不足两尺,一如他空间逼仄的办公室。

  刘梦熊每周要写9篇文章,2月10日,他一边咳嗽一边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双非”问题由来已久。

  据刘梦熊介绍,“双非”问题从1999年的“吴嘉玲案”开始。

  根据香港教育局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教师协会副主席梁伟杰在署名文章中回忆,吴嘉玲的父亲是香港人,但吴嘉玲在内地出生,在香港回归以前,香港各界传言港府将对像吴这样的孩子实行“特赦”,因此吴和不少在内地出生的港人子女纷纷“偷渡”回香港。

  1997年7月10日,吴嘉玲的父亲称其来港方式在法律修订前并未违反偷渡罪行,但在基本法实施后,她的行为被后来的法律追溯为犯罪。

  此案在1999年1月末做出终审判决,判定香港特区政府败诉。

  2001年,“庄丰源案”又浮出水面。庄丰源的父母都是内地居民,其父母在1997年持双程证在香港探亲时在香港产下庄丰源,但2001年香港政府入境处依据香港法例规定,决定将庄丰源遣返回父母原居住地。

  2001年7月20日,香港终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入境处处长上诉,判定庄丰源享有香港特区居留权。其依据是基本法第24条第一点对“香港公民”作出的定义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但实际上,在同年1月份,香港特区政府已经要求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有关条款,但终审法院最终没有提请人大释法,而是依据自己对有关条款的解释作出了终审判决。

  而据刘梦熊回忆,早在1996年特区筹委会上,已经提出“双非”婴儿没有居留权,“但这一句话没有最终写进基本法,所以后来人大法工委提出,“庄丰源案的最后裁决,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尽一致’。”

  但港人没有想到,2001年,全年的“双非”婴儿只有600名,自从庄丰源案落幕以后,赴港生子的热潮就此拉开,并逐渐兴盛。

  根据刘梦熊统计,2011年,“双非”涌港生子就有3.5万宗,过去十年来,“双非”婴儿达到了17万。

  “当时的特区政府的确存在判读失误和缺乏前瞻性。”刘梦熊解释说,“按每年3.5万的新生‘双非’婴儿计算,香港的产房,母婴服务,幼儿教育等,都成了香港的压力,特别是从2011年末香港出生率回升以后,本地孕妇的床位都被挤占了,所以就导致了资源分配不均,令赴港生子的话题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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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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