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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500万平米建筑改热计量收费 节约可获退款

2012年02月21日02:56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萍

  预交款节约用热退钱 超出不补交

  晨报讯(记者 王萍)今明两年,全市1.5亿平方米既有节能建筑将改按热计量收费。记者昨天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实施热计量改造后,用户节约用热,供热单位将退还节约部分的热费。

  据悉,从今年起,全市将用两年时间为1.5亿平方米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市各区县将有8500万平方米符合节能要求的既有建筑改按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实施热计量收费。明年全市将完成6500万平方米建筑热计量改造。

  进行改造后,每户供热采暖系统相对独立,用户可自行调节室温。供热部门将统一安装热计量装置,不向用户收费。对不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楼,建设主管部门将在节能改造的同时进行热计量改造。居民住宅采暖收费将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按热计量收费的用户须在采暖季开始前按面积预交热费,采暖季结束后,按用热量和热计量收费价格计算热费。计算热费低于预交热费时,供热单位将向用户退还多交的热费;计算热费多于预交热费的,用户暂不补交热费。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按计量收费后,无论是否关闭暖气,基本热价均照常收取。如果长期不在家,室温最好调至14℃。如设定温度过低,需正常采暖时升温十分缓慢,还会影响邻户采暖。如果温度设定过高,未来将可能增加热费支出。

  目前,本市正在热计量试点小区进行大规模的数据测算,理清从热源到用户端之间的供热损耗,并将要求供热单位采取措施减少热能在输送环节的浪费。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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