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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苹果

2012年02月23日17:07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崔晓火

  如果乔布斯还活着,他或许很难想象,官司缠身的2012年,可能是苹果公司多灾多难的开始。这家承诺“无论苹果产品在哪里生产,苹果承诺确保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的科技公司,遇到一系列的麻烦。

 

2012年2月17日,北京, 深圳唯冠召开商标维权新闻发布会。唯冠集团总裁杨荣山向媒体介绍情况。

  2012年初,中国大陆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声称,全球最畅销的平板电脑iPad品牌,在中国大陆的所有权并非为苹果公司所有,随后这家台资企业便向深圳、惠州、上海的法院提起针对苹果公司的商标侵权诉讼。把苹果列为被告的,还有台湾宏达电子(HTC)、三星电子科技,他们诉讼苹果侵犯其知识产权;而中国的作家韩寒、李承鹏等则诉苹果公司侵犯其著作版权。

  而最能撼动苹果公司道德根基的,则是来自苹果公司在中国代工厂所发生一系列丑闻:雇佣童工、工人自杀、工厂爆炸。由于苹果公司无法做到与代工厂之间完全切割,其道德信念瞬时面临巨大的危机。很快,20万苹果消费者,向苹果发出了消灭血汗工厂的呼吁。尽管苹果公司最终选择了公布供应链名单,并接受公平劳工协会的审查,但是苹果标识上中国劳工的印记,却无法轻易抹去。

  一个在果粉那里堪称“伟大”和“完美”的苹果公司,为何会成为产权和道德上的双重被告?也许,这不仅事关商业利益。在一个商业化的时代中,主导商业伦理的规则,不但与法律、政治相关,也与人类塑造的世界秩序相关——在这个秩序中,那些非商业化的伦理和道德,处处与商业有关。商业帝国不应漠视这个人类共处的世界中的规则,这规则隐含着情感和道德判断。

  谁的iPad?

  苹果公司以后要在中国长远发展,需要面对的问题远比一场品牌所有权官司更复杂

  本刊记者/崔晓火

  当乔布斯决定使用iPad作为品牌时,他或许没有意识到,这四个字母将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历史遗留债

  1991年,台湾商人杨荣山第一次把生意做到了中国大陆,创办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深圳唯冠),以此为起点,杨荣山陆续在东莞、武汉和长春设厂,六年后,他把旗下IT业务打包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这时,IT业内赫赫有名的唯冠系才有了一个形式上的母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

  杨荣山利用手下数家子公司,从2000年到2001年,先后在3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并成功注册了总共十个iPad商标,其中就包括中国大陆的两个商标。

  在此期间,唯冠国际推出过一款类似上网本的产品,名称就叫iPad。今年2月17日,杨荣山现身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时向外界证实,这款产品在当初总共生产了将近两万个,并且还在南美等市场进行了销售。

  此后五年,唯冠国际进入了黄金时代,在最鼎盛的2006年,这家台资企业一度拥有超过万名的工人,年产显示器750万台,产量居全球前三。但随后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这家IT巨头并深陷债务重组之中,目前,仅有位于武汉的子公司还在正常生产。

  在唯冠国际推出iPad十年后,2010年9月17日,苹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才在中国大陆,推出了同名的iPad平板电脑。此前,苹果公司也意识到商标权的问题是绕不过去的。自2004年起,苹果公司便开始与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进行接触。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在中国内地英文商标iPad的申请人众多,但是,深圳唯冠对iPad品牌的专用权期限仍显示至2021年6月20日前有效。通过查询还发现,苹果公司对同一商标在2009年10月的申请则被驳回复审。

  苹果公司发给《中国新闻周刊》的书面回复称,在上述期间,苹果公司已经购买了台湾唯冠在全球的iPad商标所有权。此外,中国与美国在商标所有权认证上遵循的原则并不一致,前者奉行“注册在先”的原则,后者则习惯认定“实用在先”,这也让深圳唯冠和苹果公司的纷争更加复杂。

  但是,杨荣山称,由于台湾唯冠手中并不拥有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所有权,因此苹果公司还需要就此与之磋商。2012年初,深圳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对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诉讼。

  “尽管苹果公司的iPad获得了那么多人的喜爱,但成功并不是苹果公司侵权的理由。” 今年2月17日,杨荣山面对媒体的镜头表示。

  在杨荣山看来,过去18个月,苹果公司“盗用”了深圳唯冠的商标,并以iPad的名义涉嫌非法销售近500万部平板电脑,销售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工商部门对侵权案件最高三倍非法销售额的罚款计算,对苹果公司的罚款最高可达300亿元。

  早在2007年,苹果公司与美国思科公司也曾爆发类似的商标所有权之争。

  当年,思科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同时指控苹果公司多次试图获取商标权遭思科拒绝之后,另设挂牌公司试图以其他方式取得“iPhone”商标。最终,两家公司于当年达成和解,使苹果公司和思科可以在各自的产品中都使用iPhone品牌。

  而iPad在中国内地的结局,目前却并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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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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