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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司遭南阳中院缺席审判 传票未达下裁定书

2012年02月24日07: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我做的都做完了,你们对裁定结果不服,不是已经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了。等省高院的结果吧!”

  这是河南南阳中院对一方当事人所说的话。河南南阳中院于去年8月1日审理了一个案件,结果开庭之后第二天当事一方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才知道开过庭了。法院称,开庭前,他们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当事人邮寄了传票,但传票被标注“原址查无此人”后退回。可是,8月3日,这个当事人却收到了“因上诉人拒不到庭,自动撤回上诉”的《裁定书》。审判两天后,同一寄送地点,法院寄的《裁定书》这次送到当事人手中了。

  纵横点评:

  送快递的都知道敲门没人打个电话,法院竟然不知道“邮寄不到,应再以公告传达”,而这还是写在最高法的明文规定中。不管是哪个环节出现了失误,当事人有异议,法院都不应该如此一推了之。毕竟,法院的根本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敷衍程序,除非是有意而为之。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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