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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之争终审结束 最终结局仍然扑朔迷离

2012年03月01日07:24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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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广州3月1日消息(记者李杨)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纠纷案二审于昨天(29日)上午9点正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经过近6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并未当庭作出审判。

  由于本次审理是终审,因此本次判决结果将决定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归属权。作为目前世界上最火的一种电子产品,在中国iPad的商标权归属几乎牵动了全世界的目光。

  广州的天气这几天都不是很好,连日来的降水使气温有了不小的下降,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各界对iPAD商标权之争庭审的关注。庭审定于9点开始,但记者在8点的时候,就发现法院门口挤满了媒体的同行,直播车也开来了好几辆。

  而昨天的庭审过程也没有让关注它的人们失望,先是苹果让证人出场当庭提供了一些与唯冠公司往来的电子邮件,以此来证明深圳唯冠知道并参与了商标权的交易,随后苹果的代理律师又拿出了一份唯冠就商标转让事宜签订的一个签名函,这份签名函是用深圳唯冠的信头纸写的,而落款则是唯冠创始人杨荣山。在此不少人觉得苹果很有可能翻盘成功。但随着庭审的不断进行,谁能赢得这场官司,又重新变得扑朔迷离。

  唯冠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通过二审的调查,可以断定苹果公司早已知道大陆IPAD商标的权属,而去故意和台湾唯冠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唯冠代理律师:苹果公司早就知道台湾唯冠不是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人,那他为什么还要冒着风险去签合同?唯一的解释就是当时深圳唯冠主要的话语权、决策权都已经有银行债权人控制,深圳唯冠无法出售他的资产。苹果公司推出IPAD比较着急,不得已采取骗购商标的办法。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在庭审结束后也表示,今天的庭审也证明苹果公司找唯冠购买商标的时候明知道商标是在深圳唯冠公司名下:

  马东晓:这个在庭审当中,被我们的律师所发问最后把它问出来了。这对我们来讲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说明苹果在买之前知道这个商标本身就是在深圳唯冠名下的。

  在庭审的过程中,上诉人苹果公司表示,英国IP公司与深圳唯冠通过大量电子邮件往来,就买卖范围、价钱达成一致,邀约承诺已经存在。还有就是苹果公司认为整个交易过程是集体交易,交易初期由英国唯冠接洽,后期由深圳唯冠进行谈判,最后由台湾唯冠负责签约,深圳唯冠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

  而对苹果的这些新证据,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则认为并没有说服力:

  马东晓:新的证据就是电子邮箱等等交易过程,但实际上在一审中大家看到了签合同的是台湾唯冠,这个没有新的证据来出现。只是磋商过程中他讲了可能是有人使用了深圳唯冠的电子邮箱,像这些我个人认为说服力不强的。集体交易在法庭上也谈到了,本身这就不是一个中国法上的概念,第二集体交易也不是太成立的。

  现在庭审已经结束,双方代理人都表示需要请示委托人才能决定是否接受法庭调解。双方的代理律师对于庭审还有哪些看法?

  记者注意到,苹果在这次庭审前换了金杜的律师。金杜是亚洲数一数二的律师事务所,在庭审结束后,记者也联系到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苹果案件的律师之一叶渌,但她表示现在还不方便回答记者的问题:

  叶渌:根据客户要求我们不能就案件对媒体发表评论。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昨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庭审时由于时间关系,对已苹果公司提出的所谓iPAD商标因为自己的使用,有了很大的知名度,如果权属不给苹果的话,会对消费者、会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的这个观点,唯冠没有来得及回应。马东晓表示将借中国之声在此做一个回应:

  马东晓:这观点猛一听是有点道理,实际上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第一ipad是我们的一个注册商标,苹果公司使用注册商标是一个侵权行为。你不能说使用了很长时间的侵权,大家就认为你是真正的所有者、你就不侵权了,这个在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不是说你有知名度你就不侵权了,因为你一天的使用你就是侵权的。这个在商标法上有一个专门的概念叫反向混淆,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损害了中国的消费制度。

  作者:李杨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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