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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实施“营改增”试点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

2012年03月02日02:01
来源:北京晨报

  中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这项改革试点至今已满两个月。来自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最新信息显示,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较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降低。

  截至目前,已有12万多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最多,占比近1/4;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占近1/5,交通运输业占约1/12。

  “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税率由两档调整为四档,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而此前,其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企业的税负是否因此加重了?

  上海博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磊说,公司从事文化创意,符合此次税改中“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缴纳税额从改革前的5%营业税直接降至改革后的3%增值税,税负明显减轻。

  “从改革试点企业的情况看,总体税负是下降的。”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分析,在这次改革试点中,近七成的试点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缴纳增值税,因而,小规模纳税人试点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营改增”的真正利好远不止于减负。来自运输业、信息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方面的多家试点企业反映,“营改增”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有利于开拓服务业市场,延长产业链条。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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