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称因其“职业道德问题”,曾向人社局反映公司没买社保
新快报讯记者周达标报道昨日,在广州某传媒公司任职的陈小姐向新快报哭诉,在她怀孕刚满三个月的时候遭到公司强行辞退。该公司负责人则称,辞退陈小姐是因职业道德问题,并非因其怀孕。
员工:怀孕三月遭解雇
据陈小姐介绍,她是广州某传媒有限公司的媒介经理,任职已经三年,为该公司尽心尽力工作,从最低的职位干到经理级别,工资也比较乐观。
但是今年年初,当得知自己怀孕后,陈小姐主动将怀孕的事情告知她的上司,而上司不但没有安抚她,反而要将她调到行政部门担任行政助理职务。陈小姐说她并不同意,于是去找上司协商,但上司非但不搭理她,并且把她的工资从4500元调到2700元。
今年2月份,刚怀孕两个月的陈小姐险些流产,产检医生检查后,要求她必须休息7天保胎。陈小姐将这些事情跟上司反映后,上司口头答应了她休假的请求。然而当7天过后,陈小姐打开电子邮箱一看,发现上司发过来一份邮件,认为她无故旷工,要求她自动辞职。陈小姐当然不答应,每天继续去上班,让陈小姐担心的是,她们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签约时间为3月份,公司会以这个理由来辞退她。
昨日是陈小姐怀孕满三个月的日子,但陈小姐到公司发现,公司将她的电脑和桌椅都收了起来,要求她马上离职,并且通知物业保安不让陈小姐上楼。
经理:忍无可忍辞退她
对于辞退陈小姐一事,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毫不否认,但他表示,辞退的原因不是因为陈小姐怀孕,而是陈小姐的职业道德问题。
张先生介绍,对于女员工怀孕的事情,他们公司向来支持,所以不会拿怀孕来胁迫员工辞职。不过,对于陈小姐的事情,张先生叹了一口气说,她是职业道德问题,“她刚入职的时候,正是公司创办之初,人事管理还有些混乱,有一年时间没有给她买社保,但是她不跟公司领导反映,一下捅到人社局,后来公司为她补办了社保。”
对于2月份陈小姐休假一事,张先生则坚持认为没有收到陈小姐请假的通知,在要求陈小姐辞职后,陈小姐多次到他的办公室大吵大闹,还摔东西,“我们实在忍无可忍了,她入职三年多,一份像样的成绩单都没有,这还算了,如今还大吵大闹,这是职业道德问题,因此我们要辞退她。”
律师说法
辞退理由不成立
对于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的说法,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曾跃则认为,这些理由均不成立。曾跃律师表示,该公司强行辞退陈小姐已经涉嫌违法终止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赔偿金。